2021年安徽省邮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21-08-04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2021年安徽省邮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202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省邮政业安全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5: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8月4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省邮政管理局南楼一楼安全监控中心(合肥市高新区天波路25号)。联系电话:0551-65350913。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依据《202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应届毕业生”报考资格条件、复审要求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笔试成绩表》上的信息,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3.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4.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

5.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确保资格复审当天持绿码参加,并自备口罩且科学佩戴。对于资格复审当天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能力、发展潜力以及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言语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为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当天,请考生按面试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地点报到。未按时参加面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须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面试。

3.面试地点:安徽省邮政管理局南楼三楼会议室。

4.疫情防控: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和相关要求,做好考生和考务人员的健康信息监测、防疫物资配备、应急保障等工作。

三、面试成绩

实际进入面试人员数少于5人的,最低分数线为6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考试最终成绩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省邮政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

省邮政管理局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得分高者优先)。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邮政管理局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报批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邮政管理局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新进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面试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邮政管理局严格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63172、62663783(省人社厅事业处)

0551-65350913(省邮政业安全中心综合科)

监督电话:0551-65350948(省邮政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特此公告。

附件:面试考生名单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xls

文章来源:http://hrss.ah.gov.cn/zxzx/ztzl/ahssydwgkzp/8473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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