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泉州市永春县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生(卫生类)资格复审通知
2021-08-03来源:永春县人民政府网

关于2021年永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生(卫生类)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1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卫生类)公告》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将对入围体检前资格复审的考生进行电子化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入围体检前资格复审的考生按招聘人数的1:1确定(具体人员将短信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8月4日-8月6日。

三、资格复审途径及联系电话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资格复审工作要求将有关材料的扫描件(照片)压缩包(需命名为考生姓名+报考单位及岗位)发送至邮箱yckaoluke@163.com,待审核后短信通知资格复审结果。

联系电话:0595-23878652。(如需要留言,可以短信发送至该号码)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对象应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照片)一份:

1.《2021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打印签名)扫描件(照片)。

2.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报考不限户籍岗位的考生无需提供)扫描件(照片)。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扫描件(照片),暂时未取得招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2021年毕业生,应上传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的书面承诺(附件2)。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该材料应通过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查询下载。

5.报考“2021届毕业生”岗位的离校未就业的2019年、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上传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的书面承诺(附件3)。

6.报考“2021届毕业生”岗位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和省市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即:服务期满时间在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应上传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的书面承诺(附件3)。

除上述材料外,已就业的报考人员,最迟须于体检前提供具有人事管理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同意辞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五、其他事项

(一)入围考生务必按通告要求发送相关材料扫描件(照片)到指定邮箱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面试)资格的,须由本人向各资格复审单位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放弃声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考生将予以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或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3年;对核准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5年。

(三)人社部门将对考生递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取消体检(面试)资格,并按规定递补。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资格复审及体检合格后,考生应配合做好考察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并配合做好档案转递等相关工作。

附件:

1.2021年永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

2.2021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书面承诺书

3.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承诺书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日

文章来源:http://www.fjyc.gov.cn/zwgk/tzgg/202108/t20210802_25974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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