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街招聘雇员公告
2021-08-01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

瑞宝街关于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街道各项服务工作,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辅助类雇员8名,主要从事管理辅助/执法辅助等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街道统筹安排。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岗位资格条件

1.管理辅助类雇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执法辅助类雇员,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

4.服从组织安排,能接受晚上或节假日加班的工作任务;

5.具有禁毒工作从业经验或基层辅助类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考虑;

6.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上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以上职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非法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地址:海珠区瑞宝街道办事处(海珠区南洲路南洲名苑怡居街59号226室),联系人:钟坚,联系电话:89639971。

2.报名时间:从2021年8月2日至8月4日,每天9:00至11:30,14:30至18:00。

3.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本人报名表(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暂缓就业协议书(仅办理了暂缓就业的人员提供)、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考试(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具体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

(2)面试: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广州市内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瑞宝街道办事处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疫情防控要求

以下人员不能参加考试:一是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二是14天内有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未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三是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考生。

考生应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本次招聘。所有人员在进入招聘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配合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招聘现场。

本公告由瑞宝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瑞宝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30日

附件:瑞宝街招聘雇员报名表.xls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7408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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