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昌宁县仓库警卫员专业技能考试有关事宜补充公告
2012-09-23来源: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仓库警卫员专业技能考试有关事宜的补充公告

根据《昌宁县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结合仓库警卫员岗位的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仓库警卫员技能考试改为体能考核,考核不量化打分,考核评定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公告》中“仓库警卫员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综合知识考试成绩×6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40%”取消,以综合知识考试成绩×100%计分。体能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得分,以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二、仓库警卫员的体能考核办法(附后)

三、仓库警卫员的综合成绩=综合知识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特此公告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9月20日


仓库警卫员通用体能考核办法

根据昌宁县2012年事业岗位工勤人员招聘实施计划,结合我部仓库警卫工勤岗位的实际,依据《陆军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军分区、警备区和人武部考核标准),针对应聘者已离开部队多年的实际,将考核标准统一进行调整放宽,特制定本考核实施办法,现将仓库警卫通用体能考核的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1.时间:2012年9月26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

2.地点:昌宁县体育场。

3.内容:①俯卧撑;②仰卧起坐;③3000M跑。

4.评定标准:三项考核中,两项及以上合格者综合评定为合格,两项及以上不合格者评定为不合格。

①俯卧撑评定标准:

25周岁以下的应聘人员:4分钟内完成30个(动作不得间隔)评定为合格,完不成者评定为不合格。

25周岁至30周岁的应聘人员:4分钟内完成26个(动作不是间隔)评定为合格,完不成者评定为不合格。

②仰卧起坐评定标准:

25周岁以下的应聘人员:3分钟内完成35个(动作不得间隔)评定为合格,完不成者评定为不合格。

25周岁至30周岁的应聘人员:3分钟内完成30个(动作不是间隔)评定为合格,完不成者评定为不合格。

③3000M跑评定标准:

25周岁以下的应聘人员:14分钟40秒跑完评定为合格,完不成者评定为不合格。

25周岁至30周岁的应聘人员:15分钟30秒跑完评定为合格,完不成者评定为不合格。

5.要求

①应聘人员严格按照考核内容提前做好充分准备;

②参考前需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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