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省康复研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1-07-05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山东省康复研究中心(山东省康复医院、山东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

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康复研究中心(山东省康复医院、山东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是全省唯一一家省级公立三级康复医院,面向社会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辅助器具适配、康复人才培养、康复研究与咨询等服务。医院占地面积158亩,一期建筑面积40000㎡,设置床位304张,是全国康复研究基地北方中心、“山康医联体”主席单位、中国康复医联体和山东省立医院集团成员单位。

医院分为综合康复区、儿童康复区、住院、门急诊四大功能区,设有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神经科、骨科、中医科、口腔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手术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健康管理中心、生物反馈诊疗中心、儿童预防保健中心、公共卫生科、检验科、基因筛查实验室、超声科、医学影像科、高压氧医学科、药学部、水疗中心、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言语吞咽治疗、物理因子、康复评定、悬吊、针灸推拿、工程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心理康复等35个业务科室。

医院面向全省承担0-17岁脑瘫、孤独症和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耳聋基因筛查,假肢矫形器适配及足底、脊柱侧弯矫治,脊髓损伤者“希望之家”,肢残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等5大免费公益项目。

医院拥有全身CT、DR、数字胃肠机、彩色超声多普勒成像仪、磁控巡航胶囊胃镜系统、生物反馈系统、自动生化分析仪、模拟仿真测试评价系统、多关节等速力量测试及训练系统、三维步态运动解析系统、步态训练与评估系统A3-M(康复机器人)等医疗设备。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1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8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9人;初级专业技术人员2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5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5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0年7月5日以后出生);

5.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1年7月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sddpf.org.cn/)和山东省康复研究中心(山东省康复医院、山东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网站(http://www.sdskfyy.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9:00—7月8日16:00

(2)查询时间:2021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康复研究中心(山东省康复医院、山东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网站(http://www.sdskfyy.com/)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7月8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4)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5)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山东省康复研究中心网站发布或邮箱通知,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资格初审期间,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将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并打印《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不含博士及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3.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时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含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需提交材料如下: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②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5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

④“其它条件要求”中所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等;

⑤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⑥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如考生进入面试范围,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日期未向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的岗位,可简化程序采取直接面试等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为医疗专业知识。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等事宜通过山东省康复研究中心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及应急应变能力等方面内容。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六、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1-81210505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新区围子山路3126号

邮编:250109

八、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山东省康复研究中心

2021年6月28日

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106/f8352e98-cb91-4be1-b865-3368bbc977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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