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厦门市集美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考试简章
2021-06-21来源:集美区人民政府网

集美区2021年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考试简章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急剧增加,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干部力量,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厦委办〔2012〕50号)、《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厦民〔2017〕317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社区居委会设立劳动保障工作站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03〕188号)以及《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健全村改居社区及农村基层劳动保障服务体系的通知》(厦劳社〔2008〕333号)文件精神,培养一支专业化的工作队伍,更好地保障社区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我区将统一招聘考试99名社区工作人员,其中不低于30%的岗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现将招聘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社区一般专职工作者岗位:社区综合性的工作岗位,岗位统一纳入网格服务工作机制,具体由镇(街)、村(居)安排工作任务、安置工作岗位,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集美区户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6月至2003年6月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

4.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与报考岗位构成本简章第七部分第九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如有弄虚作假者,2年内不得参与社区工作人员招聘考试。

三、报名

(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根据招聘岗位到各镇(街)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需降低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区民政局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告。

5.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公告栏(http://www.jimei.gov.cn/zfgg/),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6.考生应熟悉报考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6月29日至6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具体地点、联系人等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携带填写完备的《集美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必须电脑打印并签字)、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其中两张贴在报名表上)连同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并逐页签名依序装订成册: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大专(高职)及以上相关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在2021年10月1日之后的)。

2.放宽报考条件、加分条件及岗位需要其他相关材料。

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所有材料、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报名。

(四)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在报名点进行。报名结束后,区民政局将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考及聘用的全过程。

(五)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准考证领取方式将在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公告栏(http://www.jimei.gov.cn/zfgg/)通知。所有考生签领准考证时,须提交本人《集美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3)并接受“八闽健康码”核验。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社会学、社会工作、社区工作及相关政策法规、时事政治以及公共基础知识等考生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材料。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见准考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者本人动态“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

2.加分规定

(1)驻集美部队的现役军人配偶或入伍时户籍地在集美区的退伍军人的笔试分加3分。

(2)入伍时户籍地在集美区的进藏退伍军人笔试分加5分。

(3)集美区荣立1次三等功(含1次三等功)以上的退伍军人,笔试分加6分。

(4)具有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工作硕士、社区管理与服务、社会工作与管理、社会管理与学习等专业之一或者持有社会工作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加3分,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加2分。

以上加分不可累计,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加分。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如实填报,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在报名点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二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①现役军人配偶须持有团以上部队政治机关的证明(或介绍信)、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进藏兵及其他退伍军人须持有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藏兵需提供进藏服役证明。

③社会工作师及助理社会工作师须出具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加分之和,合格线为50分。届时报考人员可在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公告栏(http://www.jimei.gov.cn/zfgg/)查询。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低于70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将通过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公告栏(http://www.jimei.gov.cn/zfgg/)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采取结构分值方式计算,分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个部分,即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60%和4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进入体检、政审的人员因体检、政审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本次综合成绩自本简章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批同岗位聘用的人员如果辞职,可从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者中按照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如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综合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相应考生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名同意自行采取简易方式确定最终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或由面试组织部门组织他们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区民政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民政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以最终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镇(街)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其政治思想和社会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包括综治、计生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公告栏(http://www.jimei.gov.cn/zfgg/)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二)公示结果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它事项

(一)户籍、学历证书、相关证书、资格证书的资历要求要求在报名截止日(2021年6月30日)前获得。本次招考“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指已满18周岁、未满36周岁,具体计算到月。

(二)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下同)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为准,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的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报考者所学专业因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未列入岗位要求的情形,可向招聘单位说明,并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以及所在院校相关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会同集美区民政局按照相近、相似原则进行认定。

(三)应届高校毕业生

参照国家、福建省有关文件政策,本次招聘中涉及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包含如下对象:

1.2021届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到就读学校、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2.截至报名截止日,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毕业生。2019届、2020届毕业生按照第1点2021届毕业生进行类推界定。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参加国家和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村官”和“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限为1年及以上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期满考核合格。

持境外学历(位)的毕业生参照上述标准界定。

(四)全日制普通教育2021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报名,本科及以下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毕业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六)持下述学历(位)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可进行学历学位认证查询,具体如下:

1.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属国内院校与国(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及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报考者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确认;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确认。

(七)集美区户籍不含在集的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八)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会同区民政局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包括个别岗位是否取消招聘问题,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区民政局召集研究后作出决定。

附件:1.集美区2021年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2.集美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3.集美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4.2021年集美区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温馨提示

集美区民政局

2021年6月1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集美区2021年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3 集美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附件2 集美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4 2021年集美区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温馨提示.docx

文章来源:http://www.jimei.gov.cn/zfgg/202106/t20210618_7871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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