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亳州市涡阳县(第二次)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1-06-19来源:涡阳县教育局网站

涡阳县2021年上半年(第二次)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和《安徽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精神,按照国家、安徽省疫情防控、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现将我县2021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安徽省2021年上半年(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8日-6月28日17时。申请人登陆教育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体检时间及医院:7月4日-7月6日,早晨7点空腹到涡阳县中医院。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7月6日—7月7日,体检后携带体检表和确认材料到涡阳县雪枫中学报告厅(进校后北侧一楼食堂东),进行现场确认。

二、认定机构

涡阳县教育局负责认定本县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温馨提示:

1.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资格由亳州市教育局负责认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教师资格;

2.上传电子照片务必为近期彩色白底证件照;

3.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申请认定人员要在雪枫中学门岗处领取“现场确认排队号”后方可进去现场确认;

4.请申请认定人员随时关注报名动态,以便及时更正错误信息(如有留言请及时按要求更新信息);

5.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涡阳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验表由医院提供);

6.申请人在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时户籍是涡阳县的申请认定人“认定申请所在类型”信息请选择“户籍地”,在涡阳县居住(持有居住证的)“认定申请所在类型”信息请选择“居住地”。

三、认定范围对象

涡阳县教育局面向全县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涡阳县的人员;

(二)持有效期内涡阳县居住证的人员;

(三)就读于涡阳县以外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涡阳县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四)驻涡阳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持有有效涡阳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涡阳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http://ahywpc.ahedu.gov.cn)进行查看。

五、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6月18日至6月28日17时,申请人登陆教育部“中国教师资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如实承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上传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

(二)医院体检: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涡阳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1.体检时间:7月4日-7月6日

2.体检地点:涡阳县中医院新区一楼体检中心(地址:闸北新区。乘车路线:可乘坐1路公交车或3路公交车到新中医院站下)

3.注意事项:①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空腹体检;②申请人体检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小2寸彩色照片1张;③申请人须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右上角注明认定学段;④体检费用由医院自行收取。

(三)现场确认

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按以下要求参加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1.确认时间:7月6日—7月7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2:30-17:30。

2.确认地点:涡阳县雪枫中学报告厅(进校后北侧一楼食堂东)。

3.确认要求: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效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序开展,要求认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绿色“安康码”,并提交“申请认定人员承诺书”后方可进行认定。

4.确认所需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一页及户口本第一页复印件),或涡阳县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③驻涡阳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涡阳县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等教育学历信息,现场确认需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5)参加国考人员须提供通过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由体检医院提供),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当次有效,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7)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请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上述材料中,申请人员的学历信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比对不成功,核验未通过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五)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证书领取公告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81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1)8号),招收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高等学校从2021年起可参加免试认定改革。

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四)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涡阳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公告,请考生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五)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

1.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承诺书

2.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

涡阳县教育局

2021年6月17日

附件:

附件1申请认定人员承诺书(防疫承诺书).doc【45.5 KB】

附件2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1).docx【63.58 KB】

文章来源:http://gyxxgk.bozhou.gov.cn/XxgkContent/show/1625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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