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
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7﹞43号)要求,按照《曲靖市市直机关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情况
根据《曲靖市市直机关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遴选岗位2021001资格复审情况详见附件1;中共曲靖市委老干部局遴选岗位2021003、2021004,因有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了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了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情况详见附件2。
二、面试有关事项
(一)面试时间、地点
市委组织部遴选岗位2021001:2021年6月5日上午8:30,曲靖农业学校(曲靖市麒麟区珠江源大道曲靖职教园区)。
市委老干部局遴选岗位2021003、2021004:2021年6月5日下午14:30,曲靖农业学校(曲靖市麒麟区珠江源大道曲靖职教园区)。
(二)面试方式
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三)面试程序
1.请参加市委组织部遴选的面试考生于6月5日上午8:00前,参加市委老干部局遴选的面试考生于6月5日下午14:0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到候考室(曲靖农校泓泽楼h1-01教室)报到,由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收取考生手机,并宣读考生纪律要求。
2.通过抽签决定考生面试顺序号和小组面试顺序。
3.面试结束后,考生到休息室等待。考生的面试成绩经计分员、监督员、主考官签字确认后,待同职位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在休息室张贴公布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及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的排名情况,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如遇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三、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曲靖市市直机关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有关疫情防控精神和要求,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并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面试当天,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出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按照指引进入考点候考场所。在考点入口、进入候考室查验身份时须解除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待查验完毕后须立即戴回口罩。在面试考场面试时须解除口罩,待离开考场后须立即戴回口罩。
(二)各位报考人员须在6月2日至4日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曲靖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联系方式:0874-3128969)。面试当天须持彩色打印的“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在考点入口处进行疫情防控核查,核查通过后,纸质打印的“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须交考点入口处工作人员后,方可进入考点。
(三)“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人员,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正常参加面试。
(四)“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须提供面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经询问考生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防疫备用考场进行考试。
(五)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六)“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七)如果有考生须进入防疫备用考场参加面试,则报考同一招考职位的其余考生面试工作同步进行调整,由同一组面试考官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相关人员身体健康。对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统一从曲靖农校南门进入。
(二)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候考室报到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饰。
(四)考生进入候考室前,通讯工具、物品等统一交工作人员代为保管,并将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交工作人员校验。面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时,考生应摘下口罩。
(五)考生要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面试时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场,不得将任何书籍、资料和通讯工具带入考场。
(六)考生进入考场后,要遵守纪律,尊重考官。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佩戴口罩。
(七)面试结束后,应试人员不得返回考场和候考室,应到考后休息室等候宣布面试结果,保持安静,不得大声议论。
(八)对违纪者,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面试结束按程序在曲靖党建网发布面试后有关事项公告。
监督电话:0874-3139516;咨询电话:0874-3122397。
附件: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中共曲靖市委老干部局
2021年6月2日
来源:http://www.qjdj.gov.cn/news/a/202106/04290912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