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2021年5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因工作需要,坪山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计划招聘职业化工会工作者8名。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组织纪律性强。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且符合拟报岗位相关资质资格要求。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原则上应在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相关资历、年龄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至2021年4月30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于2021年4月30日前取得)。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以下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因违法犯罪受刑事处罚者;
2.犯有严重错误,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者;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考时间及方式
1.报考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7日(星期一)17:00止。
2.报考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sign.2eju.com进行报名,按要求将个人报名材料上传至指定窗口。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有则上传)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资格初审。根据本公告相关条件、岗位要求以及疫情防控要求,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者方可打印准考证,参加适岗能力测试。
4.准考证打印。2021年6月10日10:00至6月12日9:00,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二)适岗能力测试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适岗能力测试。适岗能力测试以笔试为主,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
2.适岗能力测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适岗能力测试合格线将于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登录坪山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zpsq.gov.cn/)查询。成绩合格者,表示其具备聘用为坪山区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的资格。
四、面试
(一)用人单位将根据适岗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员情况,结合自身工作需要,通知符合需求条件的考生进行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将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用人单位综合考虑笔试和面试的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五、聘用
(一)资格复审。用人单位核实拟聘人员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并对拟聘人员的思想品德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通过资格复审的拟聘人员须到深圳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岗位安排。新招聘的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全部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并由相关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各街道总工会、社区工联会工作,由街道总工会、社区工联会进行日常管理。
(四)岗位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六、薪酬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坪山区相关规定执行。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考组织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报考者在考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笔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并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准确提供个人电话联络方式,如因应聘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适岗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仅代表报考者具备聘用为坪山区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的资格,与最终是否聘用无关。适岗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者可列入坪山区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储备库,有效期一年,在岗位空缺时直接安排面试。
(四)职业化工会工作者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工作分工做好规范化民主建会、推动企业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困难帮扶、生产保护等工作。
2.做好职工维权工作,畅通职工诉求渠道,指导、督促辖区内企业工会建立劳资矛盾预警机制和调处机制,发挥“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的作用,促进辖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3.做好会员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开展普惠性会员服务和会员活动,并做好工会信息化系统有关数据的录入、上报、更新及系统维护工作。
4.做好工会工作宣传,提升工会组织的影响力,提高职工会员对工会组织的认可度。
5.做好职工群众工作,经常走访企业、职工,与基层工会干部、职工建立良好、紧密的联系,掌握职工动态,反映职工诉求,当好“职工的娘家人”。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区群团工作部(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六)公告咨询电话:0755-28398691。
深圳市坪山区群团工作部
2021年5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www.szpsq.gov.cn/xxgk/rsxx/zkzp/content/post_88066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