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太和街道教育办公室2021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州、市相关文件和《大理市义务教育阶段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太和街道教育办公室辖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属地原则。太和街道(洱滨村委会、太和村委会、大庄村委会、刘官厂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按户籍就近学校划片免试入学。
(二)统筹调配原则。非大理市户籍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和大理市内非太和街道(洱滨村委会、荷花村委会、太和村委会、大庄村委会、刘官厂村委会)户籍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就近或相对就近统筹调配入学。若本辖区学位不足时,按积分情况统筹调配至所辖周边的其他学校(如:太和完小、崇邑完小、大井盘完小、刘官厂完小、大庄完小、下末完小)就读。
二、招生对象
(一)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太和街道(洱滨村委会、太和村委会、大庄村委会、刘官厂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 且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在2021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
(三)符合招生条件的非大理市户籍适龄儿童。
(四)符合招生条件的大理市内非太和街道(洱滨村委会、荷花村委会、太和村委会、大庄村委会、刘官厂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
三、资料提供及招生条件
(一)太和街道(洱滨村委会、太和村委会、大庄村委会、刘官厂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须提供适龄儿童的《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册的主页、户主页、父母页或法定监护人页和适龄儿童页)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在2021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按户籍划片就近免试入学;6月30日后,且在招生录取工作日前迁入户籍的,按就近或相对就近统筹调配招生入学。
(二)非大理市户籍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本人和父母《户口册》和太和街道(洱滨村委会、荷花村委会、太和村委会、大庄村委会、刘官厂村委会)《居住证》、《居住证发放回执》原件及复印件,且申请入学本人和父母一方的《居住证》和《居住证发放回执》落款日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
(三)大理市内非太和街道(洱滨村委会、太和村委会、大庄村委会、刘官厂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须在太和街道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须提供:
1.就读申请书;
2.适龄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册原件和复印件;
3.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太和街道(洱滨村委会、荷花村委会、太和村委会、大庄村委会、刘官厂村委会)长期合法稳定工作和固定住所证件等材料。
稳定工作材料,以下三种材料中任选一种:(1)经大理州、市人社部门备案的工作单位劳动合同(截止到招生当年的5月31日连续合同期满一年及以上);(2)所在工作单位交纳的“五险一金”之一单据或凭证(一次性交纳的养老金除外)(截止到招生当年的5月31日连续交纳期为一年及以上);(3)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太和街道(洱滨村委会、太和村委会、大庄村委会、刘官厂村委会)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落款日期截止到招生当年的5月31日满一年)。
固定住所材料,以下三种材料中任选一种:(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太和街道(洱滨村委会、太和村委会、大庄村委会、刘官厂村委会)实际居住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2)有效购房合同(须交房日后)原件和复印件;(3)在住建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证明。租住辖区内自建房的,提供宅基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明及租房合同等。
4. 户籍所在地教办、中心校出具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联系函”(户籍地教办、中心校盖章)。
四、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0日—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021年7月10日,太和街道(洱滨村委会、太和村委会、大庄村委会、刘官厂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
2.2021年7月11日,大理市外户籍,持有大理市太和街道(洱滨村委会、荷花村委会、太和村委会、大庄村委会、刘官厂村委会)《居住证》和《居住证发放回执》和大理市内非下太和街道户籍,符合相关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
3.报名时间如有改动,将另行通知。
五、报名地点
洱滨村委会、太和村委会、大庄村委会、刘官厂村委会适龄儿童到本村辖区学校报名,暂住荷花村委会适龄儿童到洱滨完小报名。
六、温馨提示
(一)下关城区、大理镇、经济开发区、下关街道办户籍或居住证适龄儿童,不属于太和街道教育办公室招生范围,请及时回户籍地教办或中心校报名。
(二)非大理市户籍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和市内非太和街道(洱滨村委会、荷花村委会、太和村委会、大庄村委会、刘官厂村委会)户籍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大理市义务教育阶段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积分,并按积分情况就近或相对就近统筹调配入学,请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在报名时填写《服从调配就读学校承诺书》。
(三)报名时只采集适龄儿童的相关信息,报名的先后顺序与入学和就读学校无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报名,不服从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家长在报名日前提前排队、排号无效,报名点不接受报名。
(四)现场报名时,请落实好个人疫情防控,并配合好报名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因报名地点场地有限,附近不便停车,请家长尽量步行或乘坐公交车前往,请不要带小孩到报名点。
(五)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材料,有虚假伪造的,取消报名资格,并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超出规定就读年龄的适龄儿童,在本次报名中须提交上年度缓学申请审批表。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审批。次年报名时需提交延缓学申请审批表。
(八)请不要错过报名时间,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接受报名。
七、本招生公告由大理市太和街道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72-2183207
大理市太和街道教育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
来源:http://www.yndali.gov.cn/xxgkml/c100380/202105/3277eeb755a440c297d91aa1fda489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