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市黄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广州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2021-05-10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

广州市黄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广州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广州市黄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广州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称“我中心”)政府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政府雇员1名(初级雇员),详见《广州市黄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职位表》(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人员范围: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简称“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上年龄计算至2021年5月11日)。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七)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5月11日;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于2021年5月8日起,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上午9:00至5月18日下午16:00。

2.报名方式:考生将本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和亲笔签名的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书扫描件、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同时提供三年及以上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电子版,以上材料需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报送至邮箱rczx@gdd.gov.cn。联系人:蔡小姐,联系电话:82012192(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谈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3)报名时应按照《报名表》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的,将按照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笔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定于2021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以我单位电话通知为准(准考证笔试当天带身份证在考场找工作人员领取)。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资格审查

1.笔试通过的考生进入资格审查环节,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我中心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报名表》(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同时提供三年及以上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2张。国家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函。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 com.cn/)无法查阅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逾期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五)面试

1.招聘职位的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进行,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

2.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4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可报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由我中心组织。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我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考察

由我中心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组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并出具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我中心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首次聘用为我区政府初级雇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初级雇员(五级雇员)年度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8万元,拨款标准包含单位和个人部分“五险一金”、绩效工资等。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我中心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前考生需如实填报个人健康状况并签署承诺(附件3)。

七、其他

(一)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中心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020-82012181)

附件: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职位表.xls

附件2广州市黄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广州市黄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广州市黄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1年5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7271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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