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江海街道基层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以及公平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我街决定公开招聘基层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基层社区工作者1名,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工作服务。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犯罪记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服从招聘单位安排。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为毕业2年以内(2019年届和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毕业证落款日期起算)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三)公告发布之日前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或办理失业登记手续3个月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4月21日至4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江海街道党建办公室(石榴岗路470号322室,电话:34397374 联系人:王小姐)。
3、报名材料:《江海街道招聘基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一式两份(可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或失业登记相关证明材料(失业证、网上申报截图等)、毕业证(以上证件需原件及复印件)和小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照2张。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
按招聘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者,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经过政审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
四、工作待遇
(一)岗位待遇。人均包干经费7.2万元/人/年(包含工资薪酬、法定的“五险一金”、福利),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人员管理。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服务期共1年9个月,合同期满后不续聘。
五、注意事项
1、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面试、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1)以下三类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一是正处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二是14天内有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未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三是14天内有国内外、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考生。
(2)核酸检测要求。以下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是考前健康检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人员;二是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进入广州人员,需提供7天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是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已配合完成属地防疫措施的人员;四是21天内有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且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解除隔离未满7天的人员。
(3)体温必测、行程必查。进入考场前需佩戴好口罩,配合测体温和查验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考试。
江海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21日
附件: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72322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