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荣成市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2021-04-19来源:荣成市人民政府网

荣成市2021年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为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力度,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定于2021年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到荣成市事业单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数量

(一)引进范围

国内高等院校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人才。

自2016年12月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引进数量

计划引进数量80名。

根据报名、考试和考察情况,可适当增减引进计划。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三)2020年、2021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截至2021年7月31日,年满18周岁(2003年7月31日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5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毕业生本科阶段必须是国家统招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2021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

(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大学就读期间,担任过班级干部,校、院级学生会职务等(班长、副班长、班生活委员、班学习委员等,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等,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担任上述职务时间1年以上(寒暑假计算在内);

3.在大学就读期间,获得校、院级以上(含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属威海市范围内生源的“双一流”建设高校(不包括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含本科阶段就读“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其他高校研究生),相关条件可适当放宽。

(七)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9:00—4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19日11:00—4月26日16:00

报名网站:荣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ongcheng.gov.cn)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初审:组织人社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打印相关材料: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可于2021年4月19日11:00—4月26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自动生成的《荣成市2021年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打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2:1,则相应核减引进数量。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考察阶段进行。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引进资格。

2020年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交《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2021年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校院系提供的在校学习证明,学校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资料。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本次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工作采用面试前置的方法进行,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如通过网上初审人数超过240人,可增加初试环节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初试方式为面谈,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

笔试人员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按通过面试合格分数线内实有人员参加。

笔试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人文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引进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笔试成绩分别占60%、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按照小数点后两位计算综合成绩,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在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5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

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成考察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并按照资格条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引进人选。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选等额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引进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荣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协议签订、聘用等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

八、管理使用

1.岗前培训。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2.试用期管理。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与荣成市人才创新发展中心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荣成市财政负担,试用期一般为1年,其中博士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聘用。

3.实践锻炼。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正式聘用后,先不分配到具体单位,统一组织到有关领域实践锻炼,时间一般为2年(含试用期)。锻炼期满后,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并综合考虑表现情况、专业背景等因素,安排到荣成市事业单位工作(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可提前结束锻炼,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安排工作)。

4.后续管理。引进的人员,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经推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

九、政策措施

1.补贴补助。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相关补贴。

2.配偶安置。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3.子女入学。引进优秀青年人才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教育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十、疫情防控

在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一、有关说明

报考人员在引进期间,应及时登陆荣成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ongcheng.gov.cn)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引进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中共荣成市委组织部、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荣成市委组织部0631-7562157

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1-7560274

附件:同意应聘介绍信.doc

中共荣成市委组织部

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rongcheng.gov.cn/art/2021/4/13/art_40961_2558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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