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除“四害”消杀员公告
为确保病媒控制中心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我局拟公开招聘1名除“四害”消杀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河源市病媒控制中心(原是河源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1月机构改革调整为河源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是河源市卫生健康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自筹。主要任务是拟定市区近期和远期除“四害”规划,对公共环境采取控制“四害”孳生地及药物毒杀等综合防治措施,控制“四害”密度,达到规定标准。对市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门店实行除“四害”消杀有偿服务。为全市除“四害”消杀服务机构提供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药械,并加强业务指导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用人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名称及职责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条件 |
河源市病媒控制中心 | 消杀员 | 工勤技能岗,负责除“四害”消杀工作 | 1 | 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二)岗位待遇按照国家工资政策兑现相应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职业道德良好。
(二)年龄及学历要求:招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8日后出生)。报考人员年龄计算、学历取得时间计算以公告当日为限。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工作经历所要求的单位证明及社保证明。
(四)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报考: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4月26日-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河源市源城区永和路商务小区市卫生健康局一楼人事科。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按照招考条件、要求,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后清晰填写一份,并持本人身份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二寸照片2张(报名表有彩色打印相片的可只提供一张),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由市卫生健康局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报名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
五、考试方式和范围、考试时间和地点、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方式和范围
1、除“四害”消杀员主要从事实地消杀工作,采取实操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卫健局组织实施。
2、实操测试其岗位所需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主要测试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实操测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人数的计算方法
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实操测试人数。依实操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实操测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操测试人数确定。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实操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不予进入面试;按实操测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和50%的比例合成考试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不予录用;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实操测试成绩、面试主评委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1.考生实操测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考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实操测试成绩。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考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最终成绩。
六、体检及考察
(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市卫健局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卫健局和用人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八、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河源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3341916)。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heyuan.gov.cn/ywdt/tzgg/content/post_4306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