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中级聘员招聘公告
2021-04-08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

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中级聘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充实我街人才队伍,穗东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聘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一)城管协管员(法务、文书处理岗)1人

1.岗位说明:主要负责街道执法队行政执法事项、立案等文书处理工作。

2.招聘范围: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指于2021年1月1日(含当天)至2021年12月31日(含当天)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于2020年12月31日(含当天)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符合择业期政策或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的往届毕业生)。

3.招聘条件:

(1)法律类相关专业;

(2)报考年龄35周岁以内,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内(以上年龄计算至2021年3月31日);

(3)有3年及以上相关行业经验优先考虑。

(二)城管协管员(拆违管理岗)1人

1.岗位说明:主要负责征拆现场综合统筹协调工作。

2.招聘范围:招考对象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指于2021年1月1日(含当天)至2021年12月31日(含当天)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于2020年12月31日(含当天)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符合择业期政策或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的往届毕业生)。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二、招聘条件:

(1)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2)报考年龄35周岁以内,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内(以上年龄计算至2021年3月31日)。

(3)能够适应长期高强度、高压力工作。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1年3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8日至4月16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办事处B202党建工作办公室(黄埔区南湾大街31号宝夏花园内,夏园地铁站、夏园BRT站可直达)。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20-82066496。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小一寸证件照片1张,并填写《黄埔区穗东街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

4.注意事项:本次招聘原则上只接受现场报名,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前来,请联系工作人员020-82066496。

四、录用方式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公共写作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二)面试。每个岗位按拟招聘人员数与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三)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和组织考察

将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与考察人员1:1的比例,确定人员名单并通知其本人自行选择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协助拟录用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待遇和管理

中级聘员劳动合同期限首签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其中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单位按招聘岗位办理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街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附件 黄埔区穗东街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72127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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