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2021-04-08来源: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对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现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待遇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综合事务类三级合同制职员3名。

(二)工资待遇

享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相关管理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2.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专业要求如下表: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后出生);

4.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5.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纪律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适合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1年4月14日-4月16日,请有意向的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scgjrsk@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姓名+报考岗位代码”,例如“张三+报考A1岗职员”。联系电话:0756-2128212,212853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材料具体如下:

①《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本人承诺”栏签名);

②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③近期大一寸蓝底证件照;

④工作经历证明(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报考者无需提供);

⑤资格证书、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以及获奖证书等(如无,无需提供)。

报名者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2.资格审查: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人事科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报名确认查验网络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原件(考试前一天)及考试;不符合条件的,将回复邮件通知。经审核与报名材料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时间地点将在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uhai.gov.cn/cgzfj/gkmlpt/index)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3.其他事项:①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少于3人时,不予开考;②考生需持有绿色“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查验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告考生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二)招聘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行政能力、与业务相关的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数与选定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如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一题)。考生笔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uhai.gov.cn/cgzfj/gkmlpt/index)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人际沟通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uhai.gov.cn/cgzfj/gkmlpt/index)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并办理录用手续。

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三、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756-2128912。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可按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合同制职员报名表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4月7日

附件下载:附件1.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2.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合同制职员报名表.docx

文章来源:http://zhrsj.zhuhai.gov.cn/zw/tzgg/gzzk/content/post_27521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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