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共禅城区委党校及镇街党校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核公告
2021-03-15来源:禅城区人民政府网

2021年中共禅城区委党校及镇街党校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核公告

根据《2021年中共禅城区委党校及镇街党校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2021年中共禅城区委党校及镇街党校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查询笔试成绩

根据考试情况,统一划定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禅城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网址:https://bm.gd-pa.cn/wsbm/index),时间:2021年3月12日下午17:00开始。

二、资格审核对象范围

根据笔试合格及以上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拟入围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

三、资格审核时间

2021年3月20日(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四、资格审核地点

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党校5楼多功能培训室(佛山市禅城区澜石二路36号展弘大厦1座5楼)

五、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并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资料,其中原件供验证,提交复印件(不予退还)。

1.笔试准考证;

2.报名系统打印的个人报名信息表;

3.有效身份证;

4.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5.招聘岗位涉及的专业资格条件、专业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6.2021届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学生证;

7.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关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8.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就读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等材料;

9.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10.国有企事业单位员在编在职人员以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招考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主动放弃资格审核的考生需提前联系招考单位,说明理由并提供本人签名的放弃资格说明。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通知。

2.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提交证件(证明资料)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的,招考单位根据笔试合格及以上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核。具体递补资格审核的信息将于2021年3月21日上午10:00前在报考系统考生登录首页予以公告,递补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3月23日上午9:00-11:30。请考生密切关注,逾期不到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4.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资格审查现场至离开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不超过37.3℃)且“粤康码”显示为“绿码”,方可参加资格审查。“粤康码”为红码或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相关考生认真遵守卫生防疫要求。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757—83137290,联系人:郑小姐。

文章来源:http://www.chancheng.gov.cn/zwgk/rsxx/rskl/content/post_47293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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