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用实习生公告
2021-03-11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招用实习生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用在校实习学生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习岗位

仲裁工作辅助人员,主要从事协助收取及送达仲裁文书、制作案件法律文书、庭审记录、整理仲裁案卷及归档工作等。

二、招用对象

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的本、专科高校在校学生,主修专业为法学、人力资源管理或行政管理。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投递简历形式,电子邮件需以“实习生+姓名”形式命名并投递至指定邮箱:haizhuzhongcai@163.com。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24时。

四、其他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415278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刘小姐。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1年3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7129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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