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科技大学招聘人员公告(二)
2021-03-06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江苏科技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

江苏科技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丹徒新区长晖路666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科技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四)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紧缺急需学科人员,年龄可放宽5岁。紧缺急需学科详见岗位表。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3月8日09:00-6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8日09:00-6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3月8日09:00-6月30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3月8日09:00-6月3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江苏科技大学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江苏科技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具体以江苏科技大学通知为准。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考试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于在国内取得最高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完成博士后研究的回国人员,2020年9月30日之前回国的,应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若2020年9月30日前未来得及办理或2020年10月1日以后回国的,应按照教育部《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第二项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二)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按照江苏科技大学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科技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江苏科技大学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我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聘用审批后,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1-84401019/26

联系人:邵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科技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1-84402290

联系人:蒋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江苏科技大学

2021年3月5日

岗位表.xlsx

来源: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3/5/art_78506_9689061.html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