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第1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1-20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广州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1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统计监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市统计监测中心是广州市统计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职责是:负责管理全市统计调查数据资源;组织实施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大型普查、重大和常规性统计调查的数据处理、数据监测、数据开发利用;承担涉及统计领域“数字政府”建设任务;协助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广州市万户居民调查网,为行政机关决策提供社情民意调查服务;负责全市统计调查数据、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承担广州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广州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1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招聘专业代码按照附件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0年版)》。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招聘人员类型:

1.2021年毕业生: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见附件1),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8.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9.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10.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认证材料;

11.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2021年毕业生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2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办法

1.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于2021年2月1日9:00至2月5日17: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http://www.qgsydw.com)报名,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彩色扫描件。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要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专业技术岗位需要上传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资格初步审核:系统审核。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的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

3.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1年3月3日12:00至3月5日17:30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应聘人员可在招聘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http://www.qgsydw.com)、广州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gz.gov.cn/tztg/index.html)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gz.gov.cn,进入“首页 > 业务专题 > 人事制度改革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详细了解招聘岗位的有关条件。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因疫情原因,笔试时间、地点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另行公告,并在准考证内明确。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的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

3.笔试成绩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gz.gov.cn/tztg/index.html)公布。

4.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报考者可不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 专业技术资格副高级及以上报考者可不参加笔试,但要符合开考比例要求。经审核合格后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二)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应聘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gz.gov.cn/tztg/index.html)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者提供)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在职的考生应同时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将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三)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gz.gov.cn/tztg/index.html)的公告为准。

2.面试人数: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3.面试形式: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空缺。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五、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单位负责。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进入“首页 > 业务专题 > 人事制度改革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广州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gz.gov.cn/tztg/index.html)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十、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gz.gov.cn/tztg/index.html)公告。

应聘人员应持“穗康码”或“粤康码”蓝码或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程序;考前 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聘人员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本公告由广州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3126372,020-83126271

投诉监督电话:020-83126299

广州市统计局

2021年1月18日

附件:

1.广州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1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0年版)》.xls

文章来源: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70343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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