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阳江市选调生招录体检工作公告
2021-01-18来源:阳江市人民政府网

阳江市2021年选调生招录体检工作公告

各有关考生:

根据《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生招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市2021年度选调生招录体检工作定于1月19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

1、体检时间:2021年1月19日上午。

2、体检医院:届时由考生随机抽签确定。

三、体检程序

1、报到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1月19日上午7时30分前到阳江市委党校教学楼103报到(地址:广东省阳江市体育路98号),并带齐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钢笔、二寸免冠照片一张(需与报名时的相片一致)、体检费用等。对未经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抽签 报到后随机抽签确定体检医院。

3、体检 考生到抽到的体检医院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工作人员的安排逐项进行体检。具体要求见附件2。

经体检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交回体检序号牌并领回代保管物品,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四、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等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

五、体检纪律

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再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体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考生应将体检序号牌挂在左胸前,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期间,如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透露个人信息、与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未经允许擅自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六、防疫要求

考生应每日如实进行“粤康码”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7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在报到和体检过程中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七、关于复检

体检医院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阳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必要时,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不受时间和体检次数的限制。

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和熟悉体检须知及体检标准,熟悉有关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及要求。请考生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报到地点和体检医院,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考生要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随时与之联系。

联系电话:0662-3368988(阳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附件1: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生招录阳江考区入围体检对象名单

附件2:体检须知

中共阳江市委组织部

阳江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月18日

文档附件:

附件一: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生招录阳江考区入围体检对象名单.xlsx

附件二:体检须知.doc

文章来源:http://www.yangjiang.gov.cn/zwgk/ywdt/gggs/content/post_504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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