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贺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招聘公务雇员简章
2012-09-14来源:贺州人事考试网

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贺州市市直公务雇员聘用和管理办法(试行)》(贺办发〔2010〕89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直各机关单位申报,市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审定,2012年全市计划招聘公务雇员共108名,招聘对象包括在2012年度贺州市公务员考试中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和硕士研究生毕业(非在职)以上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岁以上、35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二)学历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并参加了2012年4月21日贺州市2012年度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即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为105分(含照顾加分)以上,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为45分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非在职)以上人员。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五)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2年贺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招聘公务雇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报考人员从2012年9月12日起,可以通过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hezhou.gxpta.com.cn查阅《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登录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hezhou.gxpta.com.cn)“2012贺州市市直机关公开招聘公务雇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报考指南》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9月20日8:00至9月25日24: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不得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重复报名,报名和面谈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9月20日8:00至9月27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由招聘机关依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申请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2年9月20日8:00—9月25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面谈人数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以面谈。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单位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才能进行;确实不能进行面谈的,由招聘单位报告市人社局后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同时,可以根据个人实际要求办理解除报名手续。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9月20日8:00—9月29日12:00期间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打印遇到问题,请与贺州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蒋武艳,联系电话:0774-5136525)

报名登记表是报考市直机关单位招聘公务雇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面谈和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谈考核方式进行。

(一)确定参加面谈人选。招聘单位按照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谈人选1∶3的比例,根据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提供的报名人员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谈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符合职位报名条件、硕士研究生毕业(非在职)以上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谈考核范围。

(二)面谈资格复审。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进入面谈范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送达、传真或邮寄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原自行在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报考人员的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聘人员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照顾加分的考生需提供有关照顾加分的依据材料,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等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传真或邮寄到招聘单位的负责部门(信封上请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

资格复审材料送达地点:各招聘单位(详见《计划表》)

(三)发布面谈公告。10月13日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面谈公告。发布面谈公告的同时,由招聘单位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谈人员。因面谈人员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愿放弃而出现参加面谈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谈考核人员,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材料同上。

(四)发放面谈通知书。进入面谈的人员于2012年10月13日—10月17日到各招聘单位领取面谈通知书。

(五)面谈。面谈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面谈通知书。

1.面谈时间:2012年10月18日—21日(详见《面谈通知书》)

 2.面谈地点:各招聘单位(详见《面谈通知书》)

 3.面谈结果公布:面谈当天公布结果。

(六)考核。各招聘单位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采取面谈、电话调查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

四、体检

各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依据面谈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部署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应当在市级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体检的要求执行。

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经招聘单位提出递补申请,可在同一职位参加面谈的其他人员中递补。

五、公示、聘用管理

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面谈、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公务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聘用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要及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聘用单位依据聘用合同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务雇员进行管理。公务雇员服务于市直单位或某项工作,不占聘用单位的人员编制,不具备公务员身份,不担任行政职务。

薪酬待遇:本科学历的,每人每月工资为12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不含应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硕士研究生的,每人每月工资为18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不含应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博士以上的雇员,具体薪酬标准另行核定。

六、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各招聘单位务必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招聘各环节实行监督,严格按照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办事,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保证这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2012年贺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招聘公务雇员计划表

中共贺州市委组织部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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