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珠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招聘雇员公告
2021-01-13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

2021年海珠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雇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3名,主要从事行政管理和办公室辅助工作。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广州市户籍,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强。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A0501、B0501),法学(A0301、B0301),管理学(A1204、B1202、B1204),经济学(A0202、B0202、B0203),工作经历不限,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3日后出生)。

(四)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五)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持驾驶证及有相关政府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通过网络邮箱方式报名,请将《报名表》电子版(含相片)和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社保证明(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扫描件以压缩包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haizhurenda@163.com,邮件标题请写“2021海珠人大雇员-个人名字”,如:“2021海珠人大雇员-张三”,标题不符合要求的简历不予考虑。

2.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2日(星期二)至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8时前。

3.其他事项

(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2)对照招聘条件,不符合条件者不能参加笔试。

(二)考试和资格审查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内容为公共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1月15日下午15:00(考生请于14:15时前报到完毕)。

笔试地点为海珠区人民政府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99号)。因疫情防控需要,笔试将采取分隔式方式组织开展。

2.资格审查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社保证明(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单独面试形式,测评应聘者的知识、能力、经验和综合素质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构成。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5.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广州市海珠区政府网-通知通告-招聘信息板块(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面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其他

咨询电话:89088273,联系人:许先生。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本公告由海珠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海珠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7025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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