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2020-11-30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洛阳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0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洛阳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104年办学历史的省属本科院校。2011年获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2018年以优异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给予了学校“有活力、有品位、有温度、有颜值、有潜力”的评价;2020年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现有23个学院,73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28000余人,学校占地2850亩,建筑面积近71万㎡。

近年来,学校获批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获批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项;学校2016年以来连续入选ESI数据库排行榜,化学学科ESI排名保持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获批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4个,二级重点学科4个;获批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基地——意大利研究中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意智慧城市合作研究室项目等。五年来,获批国家基金项目122项、省部级项目387项。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组织、人事、教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组织、人事、教务、科研和教学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发展需要,拟招聘40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洛阳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8、2019、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本、硕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国(境)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洛阳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7.根据工作需要,年龄限定为28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思想政治辅导员和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等专业专任教师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中申报思想政治辅导员者须有学生干部经历;

9.专任教师岗位人员到校工作后,须兼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二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将在河南省教育厅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hrss.henan.gov.cn/)和洛阳师范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lynu.edu.cn/),发布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4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登录“洛阳师范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23),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4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在参加笔试前,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及资格核查,届时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各1份;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重要提示:上述材料审验原件,留复印件。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谷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379-68618061。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某一岗位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按照应聘岗位类别分类进行:思想政治辅导员和管理岗位采取演讲、答辩形式;专任教师采取试讲、答辩(有特别要求的可增加实践操作环节、专业知识测试等)等方式进行。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布成绩及排名。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人员缺考形成竞争,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4. 疫情防控措施根据《洛阳师范学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实施。(特别提醒:①进门需出示证件及健康码;②入校后,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均须全程佩戴口罩,确认身份、面试答辩环节除外;③进入考场等室内区域,应聘人员需配合工作人员提示二次测温,并进行手部消毒,合格者方可入内;④根据防控需要,学校可随时调整防控措施,应聘人员须配合学校的整体安排落实防控要求)。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员名单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审核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上报拟聘用人员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聘期一年,试聘期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9—68618061(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9-68618034(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附件:洛阳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附件:

洛阳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序号 聘用岗位 招聘专业 学历学位 招聘计划 备注
1 教学科研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政治教育 硕士研究生 5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 教学科研 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 硕士研究生 1  
3 教学科研 社会工作 硕士研究生 1  
4 教学科研 学科教学(英语)、英语语言文学 硕士研究生 1  
5 教学科研 软件工程 硕士研究生 1  
6 教学科研 体育教育训练学(篮球方向) 硕士研究生 1  
7 教学科研 环境设计 硕士研究生 1  
8 教学科研 课程与教学论 硕士研究生 1  
9 教学科研 学前教育学 硕士研究生 2  
10 教学科研 艺术学(器乐类、幼儿舞蹈方向) 硕士研究生 1  
11 教学科研 播音与主持艺术 硕士研究生 1  
12 教学科研 广播电视编导 硕士研究生 1  
13 教学科研 电子商务、工商管理 硕士研究生 1  
14 教学科研 物流管理 硕士研究生 1  
15 教学科研 外国语言学、应用语言学 硕士研究生 1  
16 管理岗 专职辅导员 硕士研究生 10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大学期间曾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3.符合《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第七条;
4.须同意入住男生宿舍。
17 管理岗 专职辅导员 硕士研究生 10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大学期间曾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3.符合《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第七条;
4.须同意入住女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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