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三江学院招聘公告
2020-11-30来源: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

三江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1、质量管理与评估处质量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人。

2、法商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

3、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辅技术岗位实验员(劳务派遣),1人。

4、后勤处工作人员(劳务派遣),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工作积极主动,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

1、质量管理与评估处质量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1)原则上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或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教育统计类或教育技术类等相关专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4)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

(5)有实际相关工作经历或相关研究成果者优先。

2、法商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

(1)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4)有实际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辅技术岗位实验员(劳务派遣):

(1)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或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机电、计算机或广播电视编导等相关专业;

(4)有实际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4、后勤处工作人员(劳务派遣):

(1)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高校工作经验优先;

三、岗位职责

1、质量管理与评估处质量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1)负责管理学生参与质量监控相关工作,组织学生开展评价、调研、座谈等活动;

(2)负责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实践课程、核心课程等专项检查工作;

(3)负责校内教学质量状态数据平台建设及挖掘分析工作;

(4)负责学校或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法商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

(1)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学院相关行政工作;

(2)做好文件的发放、通知和收缴工作;

(3)做好学院档案建设;

(4)做好学院各类行政会议、活动的组织准备工作;

(5)承担部分教务管理工作;

(6)完成学校或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3、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辅技术岗位实验员(劳务派遣):

(1)负责实验室日常维护与管理;

(2)负责实验室资产管理与设备收发;

(3)指导学生使用相关仪器设备;

(4)完成学校或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后勤处工作人员(劳务派遣):

(1)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办理;

(2)负责协调指导全校垃圾分类;

(3)负责食堂日常事务处理;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登录三江人才招聘(http://sjzp.sju.edu.cn),邮箱注册并登录成功后,点击“招聘岗位”,报名并填写个人简历,按要求上传材料,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提交。具体操作详见《三江学院岗位应聘网上填报指南》(http://www.sju.edu.cn/rszzb/e7/bc/c59324/page.htm)

上传材料:

(1)本科阶段以来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的,三江学院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2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校的资格。

五、考核程序

1、初审。报名截止后,用人部门初审确定进入考核阶段人员名单,报学校审定。初审结果及后续考核等将通过我校人事系统通知本人,请应聘者关注招聘系统个人信息,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考核。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疫情防控要求在三江学院人才招聘“通知公告”栏内公布,不按疫情防控要求提供排查信息者,按弃考处理。

3、复审。考核通过人员按要求提交复审材料。

4、体检与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5、公示与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学校录用,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首聘3年,试用期为6个月(含试用期)。

六、待遇及用工方式

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学校同类岗位标准确定待遇。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辅技术岗位实验员、后勤处工作人员用工方式均为劳务派遣。

七、联系方式

质量管理与评估处:陆老师,025-52354931

法商学院:章老师,025-52366083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巢老师,025-52897017

后勤处:糜老师,025-52354924

组织人事部:姜老师,025-52366070

三江学院

2020年11月23日

信息来源: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0/11/25/art_57210_9581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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