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综合文秘简章
2020-11-27来源:东营市人社局网站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综合文秘简章

根据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工作需要,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综合文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

6.专业要求:以本科学历报考的要求汉语言文学、汉语言、秘书学专业,及其近似专业;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要求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方向),及其近似专业。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与应聘岗位所属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综合文秘岗1名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18:00-11月29日17:00。

2.报名方式:微信扫码填写信息即可报名。(二维码见附件)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系统提示要求填报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其中报名信息中要求的“工作单位”为重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不得瞒报。工作单位为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如无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信息应与工作经历信息一致。应聘人员无论是正式工作人员,还是非正式工作人员都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工作单位填写劳务派遣单位,并在括号内注明用工单位。尚未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在单位工作,以及未实际在单位工作但挂靠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也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工作经历信息主要通过劳动(聘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劳动报酬等情况确定。

3.2020年11月29日17:00报名截止后,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报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2020年11月30日10:00-17:00期间,登录东营胜利人才开发中心网站(http://www.dyslhr.cn/)查询资格初审通过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11月30日10:00—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胜利人才开发中心网站(http://www.dyslhr.cn/)按照要求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于笔试开始前3天领取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11月30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dywlrl@163.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0546-8615888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证明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等材料;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或体检前提供;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

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学历认证等材料须在2020年11月30日前取得。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为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文字功底。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东营胜利人才开发中心网站(http://www.dyslhr.cn/)公布。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专业技能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与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驻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工资7300元/月(其中,岗位工资占40%,基础性绩效工资占30%,每月根据考勤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占30%,根据年中和年终考核情况予以兑现),工龄工资50元/年(以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工作时间计算);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三年,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

七、其他事项

1.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胜利人才开发中心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在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需通过微信搜索“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或支付宝首页搜索“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省内考生在通行码申请模块申领,省外考生在来鲁申报模块申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要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等。对不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影响考试秩序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本简章由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8615888/8615777

监督电话:0546-8019663

附件

 

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3日

信息来源:http://dylss.dongying.gov.cn/art/2020/11/26/art_39508_10057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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