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技师学院选聘商贸学院院长公告
2020-11-21来源:深圳技师学院网站

深圳技师学院选聘商贸学院院长公告

深圳技师学院创建于1985年,是市政府兴办的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目前已经被广东省列为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首批试点院校。为促进学校高水平、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国,诚聘商贸学院院长1名。

一、选聘计划及要求

(一)商贸学院院长1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四级或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具体以获聘人员专业技术资格为准。

(二)选聘领域。

结合深圳区域经济与重点产业发展及商贸学院专业布局,重点引进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专业具有博士学历的高层次人才。

(三)岗位要求和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形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3)未经现单位同意的本市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其他说明。

(1)本次选聘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相关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11月30日;

(2)应聘者必须在2020年11月30日或之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

(3)专业、岗位选聘条件详见计划表。

(四)待遇福利。

1.除合同约定的薪酬外,提供科研经费支持,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实验空间,大力支持团队建设。

2.符合深圳市高层次人才申报条件并获得认定者,可获得深圳市给予的奖励补贴,具体按照深圳市相关政策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通过邮件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技师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含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相关聘任资料;

3.个人简历或个人情况说明(不少于1000字)、个人科研成果及履职业绩等能反映学术、管理水平及能力的证明材料。

以上电子文档请按照顺序进行编号,如1-1身份证,2-1本科毕业证,2-2本科学位证;并将所有电子文档打包压缩至统一压缩包(文件名为商贸学院院长+姓名),发至邮箱:rs_smxy@ssti.net.cn。

(二)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30日。若在此期间有效报名人数不足3人,则自动延长报名时间,直至报名人数充足为止。

(三)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755-83757508、83757811。

2.联系人:亓老师、朱老师。

三、资格初审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深圳技师学院。

(二)资格审查办法。

所有成功报名的应聘者先进行网上资格预审,择优通知进行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谈)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谈)。

(三)资格审查材料。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含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审查单位留存。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工作经历及任职经历,提供满足要求年限的工工作经历证明及聘任佐证资料。

(2)以国(境)外学历参加应聘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四)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资格审查不合格。

2.应聘人员须本人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核

考核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执行回避制度

凡与学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岗位。

六、结果公布

根据考核结果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并在深圳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日。

七、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

(一)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察。

我校将组织审查拟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是否与公告及计划表公布的条件要求相符,并由学校组织到拟聘人员原单位进行实地调查、调档审阅等方式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公示及聘用环节。

八、公示

拟聘人员将于考察结束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根据公示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备案后,用人单位在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1个月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选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查询网站

选聘公告及有关事项请登录深圳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sti.net.cn/)或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查询。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深圳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技师学院公开选聘商贸学院院长计划表.xlsx

附件2:深圳技师学院选聘事业工作编制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深圳技师学院

2020年11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ssti.net.cn/1/jzgzp,jzgzp/69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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