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舟山市城乡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新城分公司招聘公告
受机关事业单位委托,由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工作人员1名
用工性质:劳务派遣
(一)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其他条件;
5.性别、户籍不限。
(二)专业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人力资源或行政管理专业。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报名。
时间:2020年 11月18日—11月2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及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chengxianghr0580@126.com,发邮件时须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初审合格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需随带《应聘人员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面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若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6倍以上的,增加面谈环节,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筛选后,按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预录用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自行参加健康体检并提供体验报告,体检费用自理,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三、聘用待遇和管理
薪酬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工资待遇实行绩效管理,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五险一金”三部分组成,根据本人所持有的岗位职称年收入在4.5万—6万之间(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等)。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和提供的各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本公告由舟山市城乡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新城分公司负责解释。
(三)报名邮箱:chengxianghr0580@126.com 联系电话:0580-2030115 联系人:夏媛
舟山市城乡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新城分公司
2020年11 月 18 日
附件 舟山市城乡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新城分公司招聘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