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州市公安局机关第三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2020-11-20来源:湖州人才网

2020年湖州市公安局机关第三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湖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审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市公安局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83人,其中治安管理辅助岗位40人,刑事侦查辅助岗位3人,交通管理辅助岗位10人,监管看押辅助岗位16人,行政管理辅助岗位4人,技术技能辅助岗位9人,指挥调度辅助岗位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3.为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11月18日至2002年12月2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其中文职辅警应具备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5.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着夏装裸露部位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心理疾病等。

同等条件下,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可予以优先招聘。

(二)资格条件

警犬训导、宣传策划等专业性较强岗位,监管看押、巡逻处突、交通管理等基层一线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基本条件。

详见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中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中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0年11月27日17时。

报名方法:报名者登录湖州人才网(www.hzhr.com)下载并如实填写电子报名表(附件2),同时将电子版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插入电子报名表;报名人员应对报名表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视同考试舞弊,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zswat2019@163.com。

2.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吴兴区青铜路298号市公安大楼东侧(原政法楼二楼)老干部活动室。

报名及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纸质版:

(1)《湖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要求打印2份,并携带2张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在线验证报告;

(4)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5)已就业人员报考须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将对考生身高等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现场发给准考证(即盖有资格审查合格章的报名表),凭准考证参加考试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1.5倍的,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考试测试

考试测试类型、内容及方式根据不同岗位需求进行设定,具体考试测试办法详见附件3。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五)人员递补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本单位同一职务序列符合条件的下一名次人员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测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湖州人才网等网站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或退回劳务派遣机构。

为提高招录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对考生自行放弃聘用或聘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在下次市公安局机关公开招聘辅警公告发布前,可按照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办理递补招聘手续。

(七)薪酬待遇

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年人均经费保障水平约9万元,并根据辅警的不同岗位类别及工作强度等情况,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和分类分级管理的薪酬制度。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各科目考试测试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父母,是指生父母和共同生活的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共同生活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

(五)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答题纸等,或者带出考场;作弊、协助作弊;报考人员存在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

(六)对招聘公告中相关事项的咨询,可直接拨打招聘计划一览表中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七)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原则上由各聘用单位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进行告知。

(八)本公告由湖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湖州市公安局机关第三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

2.湖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2020年市公安局机关第三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测试办法

湖州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18日

信息来源:http://www.hzhr.com/Web/News/15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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