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0年11月招聘教师公告
2020-11-20来源:南京市人社局网站

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0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宁事招公告(R)﹝2020﹞62号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http://www.njwsxx.com/)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0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5、2021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专业需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1月30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官网(http://www.njwsxx.com/)点击教师招聘报名链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11月25日8:00至2020年11月27日17:00。

上传材料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博士研究生可以硕士研究生专业报考,须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清晰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报名时间结束(2020年11月27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补充材料。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核的主体。根据设置的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8:00—2020年11月28日16: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并保持手机畅通。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11月29日中午12:00前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13〕91号)。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站发布。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11月30日12:00至14: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陆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考试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2020年12月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成绩查询:本次招聘笔试为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将通知到人,并可在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查询。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面试前,学校将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发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学校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晓庄40号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得英楼903室。

(3)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须提交。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并由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http://www.njwsxx.com/)公布。

面试由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在南京市教育局的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1)面试办法:面试采用模拟课堂(含技能操作)、结构化面试形式,具体的面试形式及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

(2)面试成绩:面试的各项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5、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6、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2021届毕业生必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入职后须参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岗前培训,且在2022年8月31日前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党政办公室:025-89622200、025-89622211

监督电话: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025-83639921

附件: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0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0年11月19日

信息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011/t20201119_27197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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