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街环卫站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巩固华林街环卫站队伍建设,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财务人员1名、收费员1名、司机1名和环卫工人4名。
三、报名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热爱基层环卫工作,工作细致,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财务人员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019年8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熟悉运用Excel和Word等办公软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4.收费员需一口流利粤语,善于沟通,高中学历以上;
5.司机需取得C1以上驾驶证并具有2年以上驾驶经历;
6.年龄在女性45岁以下(1975月12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55岁以下(1965月12月3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面议。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0年11月19日开始。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市容环境卫生站办公室(宝华路宝华正中约8号之4二楼)。联系人:李祖亮,陈艳珊,联系电话:81295825。
2、材料要求: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
由街环卫站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通过,审查合格的人员环卫站将短信通知参加相关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按照招考职位的实际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人选需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指定具体医院。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政审对象,由环卫站对政审对象进行政审。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
(七)公示招聘结果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以上。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及有关说明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市容环境卫生站
2020年11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69215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