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京口区卫生系统2020年度编制外社会化用工招聘公告
2020-11-18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政府网站

镇江市京口区卫生系统2020年度编制外社会化用工招聘公告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办法(试行)》(镇京办〔2018〕54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工作人员队伍,提升卫生服务水平,镇江市京口区卫生系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社会化用工5人。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参加考试,须提前阅读并提交《镇江市京口区卫生系统2020年编外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镇江市京口区卫生系统2020年编外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制合同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星期一)—11月24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京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四楼办公室(谷阳北路217-2号)。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应聘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应聘岗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请提供相应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镇江市京口区卫生系统编外用工报名表》1份(附件2)。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须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京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内容:本次开考比例为1:1,经资格审查,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核减招录计划。考试方式为专业面试,主要测试专业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成绩的计算方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由京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安排进行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以递补、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

(三)考试时间:专业面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9日(星期天),考生须于11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凭本人身份证到京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四楼办公室(谷阳北路217-2号)领取《面试通知单》(代领须一并提供本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考试成绩7个工作日内在京口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gkou.gov.cn/col/col21/index.html)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京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招聘人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1个月内办结相关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七、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京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电话:0511—85590800;监督电话:0511—85590588。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镇江市京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附件1 镇江市京口区卫生系统2020年编外人员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 镇江市京口区卫生系统编外用工报名表.doc

附件3 镇江市京口区卫生系统2020年编外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

镇江市京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17日

信息来源:http://www.jingkou.gov.cn/art/2020/11/17/art_337_56873.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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