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合川区2020年赴高校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2020-11-17来源:合川区人民政府网站

合川区2020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0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合川区2020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限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7.具备国家规定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当以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国内高校就读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须为2020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且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岗位设置上,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家12级。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考试合格)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以上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2021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及护士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考;其被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本次按照招聘场次进行招聘,前一场次未招聘满的岗位延续到下一场次继续招聘。

(一)教育事业单位

第一站:重庆站

1.本场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8日9:00-2020年11月20日12:00。

报名网址:http://61.186.167.227/hcgz。

2.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才能进入后续环节。

时间:2020年11月20日9:00-16: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西南大学:限西南大学本部(北碚区天生路2号)应届毕业生。审查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聘大厅;

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除西南大学本部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审查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校友会堂就业指导中心。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1月22日18:00-23:00。

第二站:华中站

第三站:东北站

第四站:四川站

华中站、东北站、四川站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招聘剩余岗位等事宜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rlsbj.cq.gov.cn/)、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hc.gov.cn/)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卫生事业单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

第一站:重庆站

时间:2020年11月20日上午9:00-11:30

现场报名地点:

重庆医科大学:限重庆医科大学应届毕业生。地址: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岷山园林大酒店:除重庆医科大学以外学生。地址:岷山园林大酒店长江二路店(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173号)

第二站:东北站

东北站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招聘剩余岗位等事宜将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hc.gov.cn/)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合川区教委、合川区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开展。

本次考试考核招聘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以上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现场、招聘单位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合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二)面试

1.考试考核方式、内容及分值

(1)教育事业单位

教育事业单位的招聘岗位面试项目为专业技能测试加综合面试,面试项目总分值为100分。

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综合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同时进行,时间15分钟。

(2)卫生事业单位

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值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等。

2.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根据在各个考点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当场确定的体检人员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就业协议书》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必须提前准备好,因考生个人原因未签订《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则在合格考生中,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作一次性递补;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递补。

所有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签约人员及体检人员名单等在所有考点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c.gov.cn/)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招聘方在通知结论的同时向拟聘人员说明原因。

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一律不予聘用,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hc.gov.cn/)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hc.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在合川区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公费师范生不低于6年),且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本次招聘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本简章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42756176(合川区人力社保局)。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合川区2020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合川区2020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5.合川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下载:附件1:合川区2020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合川区2020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4:现场报名或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附件5:合川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信息来源:http://www.hc.gov.cn/xxgk/qzfwj/zdmsxx/gzgk/202011/t20201114_8460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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