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递补体检公告
2020-11-13来源:湘潭人事考试网

2020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递补体检公告

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进入考察程序,因部分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考察,根据《2020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按程序递补相应考生参加体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对象(9人)

准考证号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120200203413 湘潭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管理岗位
120200302426 湘潭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管理岗位(一)
120200401725 中共湘潭市委党校 法学教研部教员
120200300819 湘潭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专技岗位(二)
120200401229 湘潭广播中心 记者编辑
120200302716 湘潭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管理岗位(二)
120200203516 湘潭市园区房产管理处 专技岗位
120200301818 湘潭市统计法规稽查队 管理岗位
120200403330 湘潭市大数据运营管理中心 专技岗位(二)

二、递补体检集合时间和集合地点

集合时间:2020年11月17日(周二)早上7:30

集合地点: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院(湘潭市芙蓉中路157号)一办公楼一楼大厅。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

2.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集合后集体前往体检医院,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4.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5.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考生带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体检费用自理(费用约600元/人,由医院根据物价局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

8.请考生佩戴好口罩,遵守防疫相关规定。

附件:体检对象须知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cmsczportal/files/html/output/gwysy/sydwks/content70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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