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口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
2020-11-13来源:海南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站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面

向海口市户籍贫困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第一号)

海口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属海口市农业农村局下属经费预算管理全额事业单位。海口市农业农村局为切实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等文件精神,面向海口市户籍贫困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范围

面向海口市户籍贫困应届毕业生(含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考试报名(含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业技术岗1名。

(三)薪资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沟通能力,勤奋敬业,遵纪守法;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二)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四)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五)失信被执行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社局、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2020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共7天。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陆海口市人社局、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链接: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707

3.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9日17:00(节假日正常报名)。

4.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1)至(9)项,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海口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海口市户籍贫困毕业生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下载附件2填写并本人签名后上传图片);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海口市户籍证明(上传户口本本人页);

(4)贫困毕业生建档立卡证明;

(5)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7)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

(8)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9)《考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手签并扫描上传,见附件3)。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后完成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初审,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并于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贫困毕业生建档立卡证明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招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初审和复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在海口市人社局、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4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海口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官网发布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布。

出现2名(含)以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在主管部门纪律检查委员会人员的陪同下,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材料复审将在面试前进行)。

应聘人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从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主管部门审定后通过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社局审批。

(七)拟聘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将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核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

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海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海口市监察委员会驻市政府办公室纪委监察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长滨东二街7号 17幢南楼四层海口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科 4042室。

联系电话:0898-68723605、68723611

联系人:张先生,何先生

监督电话:0898-68723597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38761/66755313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附件:

附件1:招聘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考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

附件4:本科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来源: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notice/?doc_id=1793&EXAMID=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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