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会昌县遴选行政执法监督员公告
2020-11-12来源:会昌县人民政府网站

2020年会昌县遴选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正性,不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根据《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遴选12名行政执法监督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遴选和监督范围

遴选对象: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业者、商业协会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人士。

监督范围:对会昌县辖区内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二、执法监督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六十周岁,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具备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相应的工作能力,能客观公正地配合县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执法监督员主要职责

(一)宣传行政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相关政策;

(二)积极向县司法局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向县司法局提出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的监督动议;

(四)参加本县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等活动;

(五)协助县司法局对本县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询问、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六)向县司法局反映社会公众对本县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七)按照县司法局工作安排,参加县政府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社会评议工作;

(八)按要求参加县政府或县司法局组织的相关会议;

(九)承担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相关任务。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公民自荐、组织推荐和司法局邀请等方式。申请人需填写《会昌县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并将相关资料(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等原件和复印件)报送至县司法局法制股(611室)。

(三)审核批准。经县司法局对申报人员资格审查,审核合格人员名单报县政府同意后,确认行政执法监督员身份并向社会公示。

(四)选用。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县司法局颁发任书。

(五)选任期限。行政执法监督员任期为两年,可以连续选任;选任期届满未续的,自然解除。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五、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工作性质为义务监督,无工作报酬,不集中办公。

联系人:罗智  联系电话:7213958。

附件:会昌县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docx

会昌县司法局 

2020年11月10日

信息来源:http://www.huichang.gov.cn/art/2020/11/10/art_33_163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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