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相应学历、年龄及户籍条件:
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
报名者须于资格审核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应职称。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具备《贾汪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根据《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结合工作需要设置。
(六)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现场报名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3.2020年12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jsxz.hrss.gov.cn)
贾汪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zjw.gov.cn/)
招聘岗位详见《贾汪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8日- 11月20日上午9:00 - 12:00,下午1:00 - 5:30。
3.报名地点:徐州市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0室(贾汪区人民政府A楼二楼200室)。
4.报名审核通过后,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交审核人员,缴纳报名费并领取审核通过通知书,即为报名成功。报名费100元。
(四)现场报名须提供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应聘人员现场签署《徐州市贾汪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健康申报及承诺书》;
因疫情防控需要,需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如确因有事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出具《委托书》,由委托人携带应聘人员本人及委托人签署的《徐州市贾汪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健康申报及承诺书》,以及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人员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应聘人员本人1寸彩色免冠同底版近照3张(含报名表照片1张);
4.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5.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承诺书;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2018年和2019年往届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档案存放证明材料;
6.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省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
7.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8.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上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贾汪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3.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查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4.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报考其他岗位的,将退还报名笔试费用。
5.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人员须在参试考试前14天申领“苏康码”(请报名人员报名后即刻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方法
考试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人数统一组织实施。
1.招聘岗位人数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低于1:5比例的,采取只面试的考试方法。
2.招聘岗位人数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5比例的,采取笔试加面试的考试方法。
3.各岗位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面试成绩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费100元,仅有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再缴费。
5.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各笔试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费100元。
6.总成绩计算方法。仅有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以笔试卷面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并依此方法类推。(仍相同者,进行加试。下同)
7.准考证发放时间、考试时间、地点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另行发布,请及时关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签订聘用合同后,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备案手续,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0516)66889680 66889661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66889665
徐州市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9日
附件四:贾汪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信息来源:http://www.xzjw.gov.cn/Item/100716.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