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名校人才特招行动”西南、西北行招聘公告
2020-11-10来源: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网站

2020年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名校人才特招行动”西南、西北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区2020年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西南、西北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双一流高校I类”,允许应聘的人员范围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高校名单详见附件2)

“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名单如有变化以官方网站最新公布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的学位、学历、专业、资格等具体要求。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有关说明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名校人才特招行动”西北、西南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应聘岗位的学校范围、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需有对应关系。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谈、签约、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

(一)现场报名

1、时间地点:

招聘时间              地点

11月15日14:00-16:00      重庆大学

11月17日14:00-16:00      四川大学

11月21日09:00-11:30      长安大学

11月23日14:00-16:00      兰州大学

11月26日14:00-16:00      青海大学

2、需提交的纸质版材料:

(1)报名表(附件3)。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色背景)。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证明考生毕业院校、学历、专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在现场报名的同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缺少的材料属于非招聘要件的可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事后补交。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谈和签约

面谈。本次招聘通过面谈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测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当场进行面谈,面谈结束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达成双向选择意向的,可直接确定为考察人选,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约。招聘单位与考察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告。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资料再次核实考察人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考察组需对考察人选做出全面、详实、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察人选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确定聘用人员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工作结束后,招聘主管机关将聘用人员花名册报上级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上级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招聘单位凭此通知书办理各项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和编制备案手续,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5年,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服务期限内,不允许借调或调出文昌湖区。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组织实施。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3-6030168

监督电话:

文昌湖区纪工委、监工委:0533-6030108

附件:

1、附件1:2020年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名校人才特招行动”西北、西南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附件2:“双一流高校”高校及学科名单.docx

3、附件3:2020年文昌湖区“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信息来源:http://www.sdwenchanghu.gov.cn/art/2020/11/7/art_4450_2044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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