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20-11-05来源:武汉市人事考试网

武汉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现将武汉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安排

2020年11月7日至11月10日。每日开考时间为上午8:30,下午13:30。上、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分别于上午7:20、中午12:20前完成面试签到工作。面试当天,考生按照招录机关通知要求,提前在指定地点集中候考。

参加面试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各职位面试时间和具体考点见附件2。请考生认真确认所报考职位对应的面试时间和具体考点,确保按时报到。

二、职位取消核减情况

对资格复审后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按照规定取消或核减(具体情况见附件3)。

三、综合成绩折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

不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5 +面试成绩×0.5。

公安机关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40+申论试卷成绩×0.30+公安专业科目考试×0.30)×0.5+面试成绩×0.5。

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试卷成绩×0.5 +面试成绩×0.5。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2、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在考点期间,除核验身份及面试答题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全程佩戴口罩。

3、考生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5、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6、考试期间,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考生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7、面试前,考生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武汉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4,以下简称《承诺书》)相关信息并签字(捺手印)确认。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填写完整并有本人签名(捺手印)的纸质《承诺书》参加面试,两证和《承诺书》缺一不可。面试开考前10分钟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严禁穿戴具有明显特征的服装、胸章、饰品等进入面试室,手机及所有随身物品实行统一寄存,不得带入考试区域,面试时不得透露姓名、准考证号、籍贯、就读学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如有违反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4、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0号令)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考生如需咨询请直接与各招录单位联系。

武汉市公务员局

2020年11月3日

附件列表:

1.附件1:武汉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xlsx

2.附件2:武汉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安排.xlsx

3.附件3:核减的职位计划.doc

4.附件4: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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