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赴高校面向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2020-11-05来源: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赴高校面向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我区教育发展的需要,改善师资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我区优质教育平台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普通高校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在编教师。现将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与条件

(一)招聘范围

品学兼优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教育工作,品行优良。

3.学习成绩良好,能够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4.本科生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年龄可再放宽2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6.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相适配(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1)。

7.具备相应报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户籍不限。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序号 用人单位 招聘岗位 计划 备注
1 衢江区职业中专 中职数学教师 1  
2   中职历史教师 1  
3   中职计算机教师 4  
4   中职康复技术教师 1  
5   中职护理教师 1  
6   中职文秘教师 1  
7   中职电子商务教师 1  
8   中职旅游管理教师 1  
9 初中、小学 初中语文教师 2  
10   初中社政教师 2  
11   初中信息技术教师 1  
12   初中心理健康教师 1  
13   小学语文教师 7  
14   小学数学教师 2  
15   小学科学教师 2  
16   小学体育教师 1  
17   中小学美术教师 3  
18 衢江区启智学校 特殊教育教师 2  
19 幼儿园 幼儿教师 16  
20   合计 50  

注: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根据招聘进程及时调整,届时详见衢江区政府网及对应高校就业信息网的招聘公告。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衢江区政府网(http://www.qjq.gov.cn/)、招聘点高校的就业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请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具体公告。首站预计将于11月13日赴安徽师范大学招聘。

2.报名材料

应聘考生按规定填写《衢江区招聘2021年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衢江区招聘教师综合素质能力考评表》(附件3);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学习成绩单,教师资格证,各类荣誉证书或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考生报考资格及综合素质能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材料及装订要求详见附件4)。

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和资格比选

由衢江区教育局、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资格初审。根据报考对象的在校成绩、荣誉及表现等进行资格比选,一般按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因报名人数不足的紧缺岗位,可以按照实际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入围面试。

(四)面试

1.组织面试:面试以模拟上课或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测评应试者的专业能力、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适岗性等基本素质,其中音体美教师岗位需进行专业技能展示。面试满分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

2.确定签约: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签约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书。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签约。

签约对象确定后,与衢江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五)资格复审。2021年7月底前,对签约对象的各类证件及档案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研究生毕业需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体检、考察。体检参照教师及公务员录用的体检要求进行。由招聘单位成立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了解在校期间的德才表现、遵纪守法、学习成绩及奖惩等情况。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为衢江区教育局下属学校在编教师。

四、其他事项

(一)递补录用。招聘过程中,因资格复审或政审未通过、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因素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经研究后,可在同一招聘点同一学科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二)试用期和服务期。

考生聘用后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及考核合格的,进行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聘用后的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为5年,未满服务期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诚信保证金2万元。

(三)教师资格。入职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延长试用期一年;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本招聘公告由衢江区教育局、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教育局、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70-3838580,8036313。

 

附件:1.衢江区招聘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专业要求.docx

2.衢江区招聘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doc

3.衢江区招聘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清单.doc

4.衢江区招聘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应提供的材料清单.doc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日

信息来源:http://www.qjq.gov.cn/art/2020/11/3/art_1389659_58999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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