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中层领导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决定公开招聘3名中层领导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是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学院为全日制高职院校,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3名中层领导人员,其中中层正职1名,为艺术系主任(管理五级岗);中层副职2名,分别为教务处(科研发展处)副处长1名(管理六级岗)、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图书信息中心)副主任1名(管理六级岗)。
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4.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岗位履职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5.副处级(含管理六级职员)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1月20日后出生);正科级(含管理七级职员)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1月20日后出生)。
(二)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范围为全省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及高校在岗人员。
1.报考中层正职(管理五级岗)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聘)正处级(管理五级职员)职务;
(2)现任(聘)副处级(管理六级职员)职务,且任职满2年(2018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
(3)具有2年及以上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或者2年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
2.报考中层副职(管理六级岗)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聘)副处级(管理六级职员)职务;
(2)现任(聘)正科级(管理七级职员)职务,且任职满3年(2017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
(3)具有2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或者5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4.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使用的;
5.其他原因不宜报考的。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11月6日起至2020年 11月20日16:00前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zhaopin@zcse.edu.cn,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1)。同时,在报名时限内(以发信地邮戳为准)将报名表原件(贴照片,另附1张)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职业资格证书及有利于说明个人适应岗位工作能力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学院组织人事处,地址:杭州市留和路527号,邮编:310023。
2.资格审查。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2020年11月25日之前在学院网站上集中反馈初审结果。
岗位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资格初审后,针对符合报名人数要求的岗位,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考试有关安排。通过资格初审者自动获得应聘资格。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和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视情况另行在指定网站上公布,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务必注意关注。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如有应聘者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领导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3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合格者才能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依据公开招聘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
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现所在单位原因,导致我院确定考察时间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视作不宜聘用。
应聘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任职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网上公示;没有合适人选的,作空缺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任手续。聘任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免去聘任的领导职务,一般按应聘前职务层次安排或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聘任。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网站
(http://www.zcse.edu.cn,师资队伍/教师招聘)。
2.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http://www.zjdpf.org.cn,公告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rlsbt.zj.gov.cn/index.html,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见附件2)。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学院纪检监察室:0571-85222311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5249293华老师
0571-86794230杨老师
附件1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领导人员报名表.docx
2020年11月4日
信息来源:http://rlsbt.zj.gov.cn/art/2020/11/4/art_1443681_589197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