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下半年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2020-11-03来源: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网站

2020年下半年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队伍结构,促进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2020年下半年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下半年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计划公开招聘39名。其中:

事业编制管理7名,分别为上虞区百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百官分院)3名;上虞区丁宅乡卫生院(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丁宅分院)1名;上虞区道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上虞中医医院医共体道墟分院)1名;上虞区东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上虞中医医院医共体东关分院)1名;上虞区梁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上虞中医医院医共体梁湖分院)1名。

事业报备员额编制管理32名,分别为上虞人民医院(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5名;上虞中医医院(上虞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13名;上虞妇幼保健院(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妇幼保健院分院)3名;上虞第二人民医院(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第二人民医院分院)8名;上虞区丰惠中心卫生院(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丰惠分院)2名;上虞区章镇中心卫生院(上虞中医医院医共体章镇分院)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的毕业生,需在2020年11月14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准)。

3.境外、国外学历学位须在2020年11月14日前经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毕业生。未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不得报考。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博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相应专业中级资格证书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具体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要求见《2020年下半年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在编人员需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方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觉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职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具备拟报考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要求,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0年11月14日(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3:00—15:30;逾期均不再受理,报名表提交后,不得再变动报考志愿。

2.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医学继续教育中心(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路东三棚桥)。

3.报名要求: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笔试人员交纳考务费50元。

4.报名需提供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注册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照1张。

②报名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完整填写《2020年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由他人代报的,必须出具考生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3倍确定考试人员,不足比例将根据招聘主管部门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确定后的招聘计划仍等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岗位实行联合招考;无法联合招考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已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如没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给予退还报名费。

(二)考试    

1.考试方式: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直接参加面试。其他岗位均需进行专业分类笔试、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

2.笔试

①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1日(周六);

②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③笔试科目:按专业分类考试,具体详见招聘计划。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可于11月18日上午9:00—11月20日下午4:30到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站下载(http://www.syjob.com.cn/)。

3.技能操作考试

①技能操作考时间另行通知;

②技能操作考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医学继续教育中心(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路东三棚桥)。

需要参加技能操作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统一组织技能操作考试。

4.面试

①面试内容: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聘用面试工作细则(试行)》规定。

②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和技能操作考成绩之和,按照招聘计划在1—3名的按1:3,4—6名的按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笔试成绩于7个工作日左右在相关网站公布;技能操作考成绩次日在相关网站公布;面试入围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左右在相关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5.总成绩计算

①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

②除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外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操作成绩×40%+面试成绩×30%;

如总成绩相同,分别以笔试成绩、技能操作考成绩、学历、执业资格序列高者列前。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具体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除报上虞基层医疗单位外,按报考单位和岗位择优聘用。报考上虞基层医疗单位的,根据公告推出具体招聘单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择岗结束后不再递补,并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

除报上虞基层医疗单位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被取消入围、拟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在公示前,按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公示后缺额不再递补。

1.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后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一周内签订就业协议。

2.拟聘用人员必须于考察结束后30天内将个人档案转入上虞区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3.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或事业报备员额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五年。

4.聘用到上虞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区级医院医共体分院)的人员五年内不得调动。

四、其他规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作淘汰处理,已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的;

3.经审核毕业生档案中有不宜聘用情形的;

(二)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公示结束后30天内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

(三)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四)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报考。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17年10月9日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六)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可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

(七)本次公开招聘由医共体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指导。

咨询电话:0575-82116899

 相关网站: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ngyu.gov.cn)绍兴市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http://www.syjob.com.cn)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新冠疫情期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防控工作,对疫情防控要求如下:考生均须提前通过支付宝、浙里办等平台申领“浙江健康码”,并在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前一天如实填报《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进入现场确认场地前交现场工作人员,未提交者不允许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本次招聘实行“亮码+测温”准入制度。进入考点将逐一检查考生“健康码”并测量体温,“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核对有效身份证后方能进入考点(佩戴口罩)。“健康码”为黄码的,或10月31日以后境外或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如无相关症状,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材料。“健康码”为红码的,不允许参加此次招聘。请所有考生务必提前准备。

 

附件:1.2020年下半年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

附件1 2020年下半年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  定稿.xls

2.2020年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

3.事业在编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4.考生健康申报表

附件2  附件3  附件4.doc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

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医共体

2020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http://www.shangyu.gov.cn/art/2020/10/30/art_1313760_589999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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