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公告
2020-10-31来源: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湖北省财政厅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公告

一、考试对象

通过笔试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考生,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考试时间、地点

(一)考试时间:2020年11月6日下午14:30-16:30。

(二)考试地点:武汉市东湖大厦(武昌区东湖路姚家岭街231号)。乘坐地铁2号线、4号线到楚河汉街站下,步行约400米;乘坐公交14路、102路、530路外环、540路、577路、583路、618路、702路、723路、729路、805路、817路、电8路到中北路姚家岭站下,步行约200米。

三、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100分。

四、考试内容范围

围绕机关干部能力要求,重点考察考生财政基础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五、答题要求

考生应根据试卷题本要求,在专门设计的答题卡上作答,做在试卷上的答案一律无效。考生不得在答题中提及姓名、工作单位、履历等个人信息。

六、其他事项

(一)专业科目考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请考生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证件,于11月6日下午14:00前到达专业科目考试考场,14:20仍未到达考场的,按弃权处理。

(三)考生报到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考试区域。其中,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除在接受身份验证期间可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全程佩戴口罩。对体温超出37.3℃的考生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面试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专业科目考试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取消专业科目考试资格。

附件:省财政厅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湖北省财政厅

2020年10月30日

(联系人:帅翔联系电话:027-67818707)

附件: 湖北省财政厅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xls

文章来源:http://www.hbsrsksy.cn/hbksy/004/004001/004001002/004001002006/20201030/c54c0098-14cb-43b7-9fef-2d1713f255c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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