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雇员公告
2020-10-28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

2020年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规范海珠区雇员管理的意见》(海人社发〔2018〕14号)有关规定,以及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为充实我院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1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管理辅助类雇员1名,主要从事窗口工作人员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能热心为群众服务。

(三)身体健康。

(四)户籍不限。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填写《2020年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工作经历证明除外)。将以上报名资料打包压缩,通过以考生姓名命名的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haizhuzhongcai@163.com。资料可以电子文档、扫描件、图片形式提交。

(二)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5日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笔试和资格审查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民事诉讼法》、《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行政管理》等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及应急处置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7日

笔试地点:海珠区宝岗路龙骧大街2号

资格审查: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

报考人员需提交报名时所有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以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处理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海珠区人民政府网-区人社局-考试招聘版块http://haizhu.gov.cn/gzjg/szfbm/hzqrsj/kszp/公示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海珠区及用人单位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4152783(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刘小姐。

附件1:2020年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表

附件2:2020年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指引图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0年10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6871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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