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2020年人才引进公告
2020-10-27来源: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2020年人才引进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开放兴市、产业强市”战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我区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经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党委、管委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引进人员,充实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不断优化人员结构。

二、引进范围和数量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详见《回龙圩管理区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见附件1)。

三、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永州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暂未入编的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人员;

6.在永州市内行政事业单位辞职、辞退未满两年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 11月20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资料到回龙圩管理区行政办公楼三楼人才工作办公室报名(上午8:30—12:00 下午2:30—5:00)。①报名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3张、《回龙圩管理区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名。②委托他人代报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③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网络报名:报名人员须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承诺书扫描件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扫描件以及1寸近期免冠半身电子照片、《回龙圩管理区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等资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内(11月13日17:00前)发到指定邮箱(hlxglqzzb@126.com)进行报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注意事项:①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名时没有取得相应证件的,在取得相应证件后签订合同和补发之前的生活补助,逾期未取得将取消引进。②每名报考者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具有高学历、高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按下列情况适当放宽: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说明:50周岁以下即1970年1月1日后出生,45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资格审查由区党委组织部对引进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专业审核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审查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二)面试。本次引进人才,对报名人数超过引进岗位名额的根据岗位性质开展面试。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拟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区党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在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人才引进面试工作。面试试题由符合资质条件的专门机构印制。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数没有超过引进岗位人数的职位,考察合格者直接进入体检。

(三)考察和体检。按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低确定考察人员。考察时,要详细了解考察对象的真实信息情况和其现实表现,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出具考察报告,并对考察结果负责。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只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考察、体检工作由引进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相应递补,但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公示。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要在区级及以上主流新闻媒体或组织人社部门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经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区党委、管委决定,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服务方式、服务岗位、试用期、服务期限、工作职责、工资福利待遇、违约责任等,试用期一年,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后,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引进人员服务期未满5年,不得参加区外招录(聘)和选调考试,不得调离回龙圩管理区,组织人事部门不予办理调动手续。特殊情况确需调离的,由本人写出申请,单位研究呈报,经区党委研究同意后可调动,同时需将享受的生活补贴、购房补贴退还区财政。

六、引进人才管理及相关待遇

1.编制管理:本次所有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按用人单位性质纳入管理区事业编制管理。

2.服务期:本次所有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不低于5年。

3.本次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

(1)工资待遇。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工资待遇可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确定,两年内可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管理。

(2)生活补贴。引进人才除享受事业单位正常工资福利以外,还享受管理区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职称的急需人才每人每月10000元;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者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副高级职称的,每人每月6000元;具有“双一流”范围内或原“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每人每月5000元;全日制统招一本学历的,每人每月4000元;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中级职称的,每人每月1000元。发放期限为5年。

(3)岗位聘用。对引进到管理区工作的急需特殊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可优先推荐申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科研支持。对引进的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回龙圩创新创业发展的,经评审后由区财政或用人单位给予5-1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引进人才在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市科学技术奖和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优先推荐、优先支持。

(5)住房保障。按照“分层次、保无房”的原则,为管理区引进人才提供多渠道住房保障。①住房安排:对引进人才在管理区无住房的人员,管理区提供临时性住房,待引进人才购房或离开回龙圩管理区后收回。②购房补贴:对引进的人才,在回龙圩管理区内购买首套商品房时,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职称的人才,由区财政或用人单位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12万,第三年兑现5万,第五年兑现3万;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者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副高级职称的,由区财政或用人单位给予16万元购房补贴,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10万,第三年兑现4万,第五年兑现2万。具有“双一流”范围内或原“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由区财政或用人单位给予12万元购房补贴,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6万,第三年兑现4万,第五年兑现2万。其他全日制统招一本毕业生,由区财政或用人单位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3万,第三年兑现1万,第五年兑现1万。

(6)个税优惠。对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科研经费、发放的各类奖金,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回。

(7)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区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紧缺人才配偶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愿来我区工作的一般对等平级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安排到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暂时无工作的,可由用人单位安排临时性岗位。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相应学校就读。凡我区确需引进的,由于流动原因而辞职或被原单位辞退的人才,经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组织、人社部门确认其原有身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可重新建档并接转所有关系,连续计算工龄。

(8)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用人单位每年为引进人才组织一次健康体检,严格落实休假制度,做好引进人才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9)政治激励。对引进的人才,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单位呈报、组织考察,优先提拔重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回龙圩管理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46-5911349。

附件:

1.回龙圩管理区2020年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2.回龙圩管理区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3.回龙圩管理区引进高学历人才意向协议书

4.“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中共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10月12日

来源:http://www.yzredstar.gov.cn/zzb/gsgg/202010/dfc27bb5242d4704a426f1a52a8c2b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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