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学院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20年威海市环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简章
2020-10-18来源: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

2020年威海市环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经用人管理权限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10月21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10月21日之前取得。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20年威海市环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以下简称《应聘须知》)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2,《2020年威海市环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初审和缴费,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1日9:00—10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0月21日11:00—10月24日11:00

缴费时间:2020年10月21日11:00—10月24日16:00

报名、查询和缴费网站: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uancui.gov.cn)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0631-5210960)。若应聘人员认为本人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名称相关相近,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申请增补专业。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属相关相近专业的,在环翠区人民政府报名网站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招聘单位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2020年10月23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0年10月23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在报名期间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并在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四)网上查询和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0年10月23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需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威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下同,需本人签名,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初审通过后至网上缴费截止之日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hcqwjjzgk@wh.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631-5306322进行确认。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残疾人应提交残疾人证。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核减和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改报只进行一次。

(五)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现场进行。招聘单位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威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相关主要证明材料详见《应聘须知》。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综合类,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试题题型由命题专家组在入闱期间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安排进行,笔试时间和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提前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二)面试。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具体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比例详见《岗位计划表》。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人员未按面试公告要求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或面试抽签前未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公布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程序。

(二)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应聘须知》、《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威海市委组织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20〕2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有疑问的,请考生直接咨询招聘单位,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附件:

附件1:2020年威海市环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2:2020年威海市环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xls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15日

信息来源:http://www.huancui.gov.cn/art/2020/10/15/art_64291_24185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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