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平和县教育局2020年下半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20-10-14来源:平和县教育局网站

平和县教育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闽教人〔2015〕42号、闽教师〔2020〕19号和《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即(漳教办人〔2020〕63号)文件精神,我县2020年下半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我市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市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漳州市;

(二)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漳州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驻漳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 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 号)的规定,完成所有检查项目且体检合格。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报名方式:教师资格认定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

网上报名时间:10月14日—10月27日(请申请人尽早登陆网站报名,报名时间一过,网站将自动关闭,不再开通)。

现场确认点名称: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教育局窗口

四、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11月6日—11月12日(工作日)

请申请人尽早到确认点进行确认,现场确认通过后还须网上上传本人的申请材料。

(二)现场确认地址: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0596—5556212

(三)现场确认需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驻漳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还应提交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和团以上单位政工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服现役的证明。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比对不通过的提交(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

(4)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考试合格证明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否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并提交,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

(5)《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由县市区教育部门统一出具)。

注意:申报对象10月28日8:00到平和县人民医院(原中医院)集中进行体检(前天晚上9点后不再进食.体检时需带身份证及一寸照片一张),空白体检表到医院领取。

(8)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体检表同一底版,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学科、报名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种类)。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经现场确认点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审核的申请的人还应登录福建政务服务网(http://zwfw.fujian.gov.cn)相对应的县(市、区)教育局窗口扫描上传申请材料(附件 2 和清单中对应的材料),图像不清晰或没有顶格的视为材料不齐全退件,后果申请人自负。各确认点可酌情保留原件的复印件,需提前通知申请人或协助申请人复印。

(四、)材料整理要求:

(1)已进驻中心窗口办件的:各县(市、区)教育局网上受理前后,务必认真审核,以免耽误申请人再次补件。初审合格后通过漳州市全市统一服务云平台上报我局审核认定。

(2)各县(市、区)教育局还需将以下纸质材料收齐邮寄到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a.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有无犯罪记录情况汇总表(附件 4);b.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情况汇总表(附件 5);c.申请人照片 1 张。

五、证书领取方式:

1、自取(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2、邮寄(需现场确认时填写邮单,收件人需填申报对象本人)

平和县教育局

2020年10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pinghe.gov.cn/cms/html/phxjyj/2020-10-09/64078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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