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宿州市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2020-10-14来源:宿州市人事考试网

宿州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中共宿州市委政研室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中共宿州市纪委、宿州市监委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按照《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宿州市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职位选调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14日下午15: 00-17:00

地点:宿州市考试测评中心(宿州市淮河西路217号,市内可乘9路、12路、31路公交车到园林处站下)。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请考生自行准备)

(一)所在单位和县区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

(三)报考资格要求为中共党员职位的,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出具的证明。

四、疫情防控

资审考生和工作人员“安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资审现场。工作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不得安排参加资审工作。

资审考生和工作人员如有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防疫工作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五、注意事项

(一)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对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虚假材料、隐瞒实情的,一经查实,除取消相应资格外,有关情况还将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二)如考生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本人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办理。不接受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的资格复审材料。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

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0557-3023203

中共宿州市委政研室:0557-3059032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0557-3033251

中共宿州市纪委、宿州市监委:0557-3035442

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0557-3037803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0557-3023515

2020年10月12日

宿州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文章来源:http://www.szexam.cn/exam/queryNews_49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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