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防城港调查队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简章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充实人员力量,经研究,决定从防城港市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1名工作人员到国家统计局防城港调查队工作。
一、单位简介
国家统计局防城港调查队是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单位。国家统计局防城港调查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完成国家统计局和总队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二)协助地方统计局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
(三)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的有关业务工作;
(四)依法查处本单位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五)受总队委托,协助管理所在行政区域内国家统计局县级调查队的有关工作;
(六)开展统计信息化有关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和干部管理工作;
(八)完成国家统计局和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在高质量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的前提下,按照总队布置或经批准后完成有关地方统计调查任务。
二、选调计划及岗位
公开选调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1人。
三、选调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防城港市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5.近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担任领导职务未满试用期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4.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选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遴选所涉及的服务年限、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0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选调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10月30日工作日期间,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进行报名前应对照基本条件自行检查,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报考者在国家统计局防城港调查队网站(http://www.fcgs.gov.cn/dcd/)“公告通知”栏目下载并如实填写《国家统计局防城港调查队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电脑填写清楚完整后打印)一式三份,在征得任免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报名期间提交到国家统计局防城港调查队办公室。地点:防城港市红树林大厦西塔812办公室,联系人:吴兰婷;联系电话:0770-2826550,0770-2828718。
报考者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
收到报考者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相关资格。
(三)面试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两位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广西调查总队和防城港调查队共同负责。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通过考察全面准确评价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位适应度,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五)体检
根据考察等综合情况,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从备选人员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讨论决定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提出拟选调人员建议,报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工作要求和纪律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开展选调。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国家统计局防城港调查队负责解释。
六、其他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的,须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二)选调人员原则上必须在调查队系统工作五年以上,确因工作特殊需要调动,须报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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