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素质优良、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充实、加强我区校级领导队伍,为我区教育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现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我区教育系统所属学校科级领导干部职位空缺的实际情况,决定采用竞争性选拔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进一步提高选拔任用干部的民主程度,拓宽识人选人渠道,扩大教师对选拔校级领导干部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提高学校领导干部整体素质。
二、基本原则
选拔任用中小学校级领导干部工作必须遵循: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注重发展潜力,重在培养提高的原则;
5、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选拔质量,成立花都区教育系统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邓海荣、王良平同志担任组长,江杭章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人社局、教育局和相关镇(街)有关领导组成[镇(街)有关领导参与相应镇(街)职位竞岗的面试评委和组织考察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竞争上岗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江杭章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区教育局、区人社局抽调,负责竞争上岗的各项具体工作。
四、竞争上岗职位及竞争上岗范围
1、区实验中学副校长(正科级)2名;
2、狮岭中学副校长(正科级)1名;
3、骏威小学副校长(副科级)1名。
以上三类职位竞争上岗范围: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工作人员。
4、新华街:小学校长(正科级)职位2个;初中副校长(副科级)职位1个;小学副校长(副科级)职位3个。
竞争上岗范围:区教育局直属单位和新华街属中小学校在职在编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工作人员。
5、狮岭镇:小学校长(正科级)职位2个;初中副校长(副科级)职位2个;小学副校长(副科级)职位7个。
竞争上岗范围:区教育局直属单位和狮岭镇属中小学校在职在编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工作人员。
五、任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备担任学校领导干部岗位必备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廉洁奉公,身心健康。
3、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高尚的师德,遵纪守法,在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提拔的情形。
(二)任职资格
1、应聘中学领导职位的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应聘小学领导职位的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
2、各类别竞岗人员要求:
(1)参加副处级单位正科级副校长竞岗人员要求:现任副科级职务满两年的干部,或现任正科级非校级领导的干部,或已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两年的教师。
(2)参加科级单位正职职位竞岗人员要求:现任副科级校级领导职务满两年的干部。(现任正科级校级领导职务的干部不参与本次资格选拔)
(3)参加科级单位副职职位竞岗人员要求:现任正科级或副科级职务而非校级领导的干部;或现任副处级单位所设处室副职职务满两年或科级单位所设处室任领导职务满两年的干部;或已聘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两年或已聘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两年的教师。
3、年龄要求:
(1)参加正科级职位竞岗人员要求:男性年龄50周岁以内(196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45周岁以内(196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参加副科级职位竞岗人员要求:男性年龄45周岁以内(196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40周岁以内(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任职时间的计算以2012年8月为线。
参加竞岗的人数与竞争职位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1。
(一)制定方案。区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报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后,与相关工作日程安排一起张贴公布,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积极报名参与竞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人员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
(二)确认资格。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依据竞争上岗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由区教育系统竞岗办对报名者逐个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经领导小组批准后报区人社局审核。审核后的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内容为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与竞争职位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面试评委由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区教育系统学校校长代表、骨干教师代表组成。面试分演讲和答辩两部分进行。首先,面试考生进行演讲,介绍本人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和工作设想,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然后,就主任评委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时间一般不超过6分钟。主任评委由领导小组组长担任。评委根据考生演讲和答辩的综合表现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得分。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成绩,按与竞争职位2:1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人选数。
(五)组织考察。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考察组成员从有关单位抽调。进入组织考察的人员均填写《任职自荐表》,陈述本人的专长、较为突出的业绩和任职意愿,供组织上选人用人参考。
组织考察采取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及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和业务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等。
组织考察分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民主测评分,二是领导小组成员根据综合表现情况对考察对象的评分。
(六)决定人选。根据竞岗人员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情况,按照3:3:4的比例计算出每位竞岗人员的总成绩。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根据竞岗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任职人选。拟任职人选情况报区人社局审核。
(七)任前公示。将经区人社局审核后的拟任职人选基本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时一并公布竞争上岗的总成绩。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要认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的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八)办理任职。根据公示情况,如无影响任职的信访投诉,办理任职手续;如有影响任职的信访投诉,提交区教育局党委会议复议,并将调处情况报区人社局审核。区人社局批复任用决定后,由区教育局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并与任职人选签订聘任合同,聘期3年。
(九)报备案。将任职文件、《干部任免审批表》送区人社局及所属党(工)委备案。
七、待遇和管理
对任职人选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另行安排工作。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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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级领导竞岗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网,最近更新201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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